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10〕31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1日起生效。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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