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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石嘴山市商务局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张学梅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行政新区科技信息中心19

联系电话:0952-3812379

邮政编码:7530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市工作安排,研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措施建议,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成品油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建设科学完善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体系。负责报废汽车拆解管理工作。

(六)牵头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餐饮、住宿、洗染、洗浴、家庭服务、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电子商务产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领域信息化培训、交流等相关工作。

(八)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

(十)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外劳务合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争取和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管理受援项目的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政策,牵头拟订口岸建设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开辟国际货运班列,推动建立区域性口岸合作机制,负责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石嘴山市支会  (以下简称贸促会市支会)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密码、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后勤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商贸流通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市内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和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承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管理及创新转型工作。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内市场开拓等贸易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嘴山特色产品国内销售窗口建设。牵头流通领域绿色发展,监督管理内资直销等特殊流通行业,落实药品流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执行酒类流通发展相关政策。承担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分析工作。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支持引导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承担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服务商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负责指导商贸流通领域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所管理行业协会商会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商贸市场监管科  (安全生产监管科)。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和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二手车流通、旧货流通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承担拍卖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照燃气安全法规规定,对管辖行业、领域的燃气安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对商场等所管理行业、领域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担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餐饮、住宿、洗染、洗浴、家庭服务、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及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所管理行业协会商会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外经贸和口岸管理科。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国际市场开拓和对外贸易便利化工作,组织实施外贸综合服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执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承担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  (单位)对大型会展活动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贸促会市支会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投资主体  (不包括个人)非金融类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市口岸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辟国际货运班列,推动建立区域性口岸合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