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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3-11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单位 石嘴山市政府办

政策原文: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9〕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具体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以书面保证,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国际传递信任,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随着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质量认证所具有的市场化、国际化作用越来越彰显。2016年11月以来,李克强总理先后在“放管服”改革座谈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除涉及安全、环保事项外,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生产许可;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通过认证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律转为认证”。2018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新时代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18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く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目前,石嘴山市各类认证企业262家(全区2600家)获得质量认证证书503张(全区5600张),但是石嘴山市现有各种企业13955家,获证企业仅占全市企业的1.73%,存在质量认证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获证企业过少、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石嘴山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此,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方案》精神,草拟《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三县区政府等19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石嘴山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3年努力,我市通过质量认证的各类企业(组织)数量大幅增加,质量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认证服务业不断壮大,质量基础更加稳固,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四、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方面9项工作措施:

第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一是推广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摸清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引导企业实施先进质量标准和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认证覆盖面。二是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开展企业对标升级活动,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三是推动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转交。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全面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现代质量治理能力。

第二,大力推动质量认证制度实施。一是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二是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充分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

第三,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认证监管机制。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监管体系。二是创新认证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率。三是加大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加大惩戒力度。

第四,营造检验检測认证服务业市场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測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第一,加强纽织领导。三县区政府、各部门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质量强市、品牌兴市主要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及服务,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第三,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质量认证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认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第四,加大财政扶持。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进和培养技术领军人才,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在项目立项、融资、土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出台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五,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认证工作纳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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