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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191 文号 石政办发﹝2019﹞20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9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驻石中央、自治区有关单位:

《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

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0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石嘴山市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兴市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全面质量提升,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我市通过质量认证的各类企业(组织)数量大幅增加,质量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认证服务业不断壮大,质量基础更加稳固,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开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质量基础普查为抓手,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为重要载体,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质量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引导企业结合自身质量管理特点,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改造提升现有管理模式,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具体要求相结合,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升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重点在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提速、特色产业品牌、现代服务业提档四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引导企业实施先进质量标准和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认证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三县区政府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工信部门要以开展工业企业对标升级活动为抓手,在装备制造业、冶金化工、新能源、煤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引导企业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转版升级工作,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和规模以上骨干企业的助力作用,鼓励质量奖获奖企业、名企、优质产品获奖企业、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积极开发应用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组织的成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石嘴山品牌。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三县区政府

3.推动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转变。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方面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现代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并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形成全社会讲求质量品质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质量提升工作不少于2次,突出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的基础作用。

牵头单位:三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大力推动质量认证制度实施

4.大力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解读强制性认证政策。建立健全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档案,完善风险信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三县区政府

5.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环保、绿色、有机、无公害等高端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食品安全、能源等管理体系认证。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质量认证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将获得质量认证作为龙头企业、特色产品、项目申报、优质工程等评选加分条件之一,强化质量认证的影响力,推动质量认证工作全面实施。

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在环境监测和监管工作中积极采信认证结果,促进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减少污染排放。鼓励并推动煤炭、冶金、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节水、绿色环保等高端产品认证,坚持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等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鼓励支持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切实增强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三县区政府

2)鼓励各类社会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健康、养老、公共服务、旅游、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三县区政府

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农副加工产品和消费品领域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和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在酿酒葡萄、枸杞、瓜菜、大米等产业,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提高产品生产科技水平,减少投入品环境污染,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县区政府

4)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三县区政府

(三)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6.完善认证监管机制。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监管体系,各认证监管部门要建立认证监管队伍,为基层执法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建立认证监管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对食品、环境、建筑工程、机动车检测、农林牧渔、司法鉴定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三县区政府

7.创新认证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获得质量认证企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各部门、行业组织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相关信息,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行政监管效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三县区政府

8.加大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非法检验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推送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全市范围进行共享,加大惩戒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司法局,三县区政府

(四)培育发展质量认证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9.营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引导具有技术、人才、装备优势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等认证活动。支持宁夏天地奔牛集团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中色东方集团等组建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利用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技术资源,拓展检验检测项目范围,为质量认证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三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质量强市、品牌兴市主要任务,统筹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市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议,形成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三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质量认证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及服务,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注重人才培养。三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质量认证人才队伍。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以项目为带动,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强化认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四)加大财政扶持。三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进和培养技术领军人才,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在项目立项、融资、土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出台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督促落实。质量认证是质量强市、强县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照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查找工作推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助推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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