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拟认定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单位反映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天昊,0952-2218213(带传真)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楼1318室
邮政编码:753000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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