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力整治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压紧压实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等五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整治无证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假借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擅自启封已经关闭矿山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整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抚育为名实施盗伐林木的行为;以养殖、种植为名实施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工程建设中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未批先采、边批边采、滥伐林木的行为;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为等。
三、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私自开垦荒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整治超越权限非法开荒的行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非法开垦草原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擅自毁林开荒的行为;违法违规围湖造田和侵占河滩地的行为;违法违规批准开荒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违法放牧行为。主要整治在公益林区、封山育林区、新造林区等林地偷牧、放牧的违法行为;在贺兰山山区腹地、公路沿线两侧绿色通道、乡镇交界处等地偷牧、放牧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圈舍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私自侵占耕地林地草地非法倾倒工业污水和乱堆乱放固体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整治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林地草地非法倾倒工业污水和乱堆乱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矿产品、农业固体废物等行为。
在此倡议:
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自觉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担负起社会责任,履行好社会义务,合理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发挥自然资源的最大效益。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积极提供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线索,请通过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的,根据举报案件的性质、内容不同,将给予举报人1000-3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市打击私挖乱采办公室0952-3951789
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0952—2216223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