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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640201001/2026-00152 发文时间 2026-06-11
发布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对设区的市政府立法权限的规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意见建议的征集,结合调研和实际开展工作需要,制定了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现安排如下:

一、制定《石嘴山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制定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机构交换有关气象信息资料。目前全市共有气象观测站点400余个,其中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设社会气象观测站点200余个。这些社会气象观测站型号多样、观测要素丰富,但存在设施标准不统一、缺乏统筹规划、备案与汇交缺失、数据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影响了气象数据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气象服务的全面开展。

制定理由:

1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当前各部门分散建设气象监测设施,存在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通过立法从全市层面统筹规划站网布局,整合资源,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提升数据质量与共享效率。立法明确设施建设标准、技术规格及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等规范要求,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比性,同时建立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提升数据共享和应用效率。

3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统一的气象监测设施网络和共享数据资源,更好地满足防灾减灾救灾、产业转型发展、农业生产等多领域的气象服务需求,为应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全社会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4规范管理行为保障设施运行。立法明晰各相关部门职责,避免管理空白或职责交叉,同时建立设施运行维护、更新升级的保障机制,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起草责任单位:石嘴山市气象局

    完成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

二、制定《石嘴山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制定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加强电动车全链条管理,规范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防范化解交通和火灾安全风险。目前石嘴山市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存在车辆标准不统一、非标车上路普遍、拼装改装加装屡禁不止等问题,同时还出现登记管理不规范、通行秩序混乱、头盔佩戴率低、违规停放充电引发消防隐患、部门管理职责交叉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制约城市治理水平提升,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

制定理由:

1规范市场秩序,从源头管控安全隐患。当前电动车销售市场存在非标车流入、拼装改装加装等乱象,通过立法明确生产销售环节的标准和责任,净化产销市场,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从源头减少安全风险。

2健全管理体系,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立法明晰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建、城管等部门在电动车管理中的职责边界,避免管理空白和职责交叉,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3规范通行停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通过立法明确电动车登记挂牌、骑行行为、载人载物、停放充电等具体规范,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改善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4防范消防风险,保障公共安全。立法明确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禁止性规定,推动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从制度上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5顺应民生需求,平衡管理与便利。立足群众出行实际,设置非标车过渡期管理机制,避免“一刀切”管理,同时明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在规范管理的同时保障群众正常出行便利。

起草责任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


附件:2026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2件)



附件

2026年度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

2件)

项目名称

制定《石嘴山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报送机关

石嘴山市气象局

送审时间

2026.9.30

立项形式

制定

修订


打包修改


废止


调研

论证


立项理由

近年来,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以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等为目的,分别建设了不同型号、不同精度的气象监测设施,但因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各单位在气象探测设施建设、数据应用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约束,气象监测数据难以满足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政府规章的制定实施,解决各部门气象探测设施标准不统一、气象数据共享及综合利用效率不高、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机制不健全、数据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拟确立的主要措施

从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规范建设站网布局、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强化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全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起草人及联系电话

张峰2020324

法规科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长张峰,联系电话:2020324

时间

进度

安排

6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征求三县区、各部门(单位)、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意见建议;挂网在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7月底前,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810日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930日前,将规章草案文本和说明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规章制定出台后,及时组织宣传并推动规范执法。

项目名称

制定《石嘴山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报送机关

石嘴山市公安局

送审时间

2026.9.30

立项形式

制定

修订


打包修改


废止


调研

论证


立项理由

近年来,石嘴山市电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成为群众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但全市电动车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产销环节非标车流入、拼装改装加装现象突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通行环节超速、逆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频发,停放充电环节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且部门间统筹协调、协同监管机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约束规范,导致交通和火灾安全隐患突出,难以满足城市治理、公共安全保障和群众安全出行的需求。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政府规章的制定实施,解决石嘴山市电动车产销环节标准不统一、拼装改装加装屡禁不止、登记管理不规范、非标车管理缺乏有效措施,通行秩序混乱、安全骑行意识淡薄、违规停放充电引发消防隐患、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职责交叉等问题,构建全链条、规范化的电动车管理体系。

拟确立的主要措施

从规范产销管理、健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通行骑行规范、强化停放充电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设置非标车过渡期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市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全链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起草人及联系电话

李彬2686819

法规科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联系电话:2686819

时间

进度

安排

6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征求三县区、各部门(单位)、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意见建议;挂网在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7月底前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810日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930日前,将规章草案文本和说明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规章制定出台后,及时组织宣传并推动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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