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近日,惠农区两名早餐店老板顾某、杨某分别被惠农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油条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顾某和杨某分别在各自的早餐店做早餐生意。为使油条更加蓬松,口感好、卖相佳,在利益的驱使下,顾某、杨某二人向油条里添加了明矾。2015年6月,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抽检,顾某和杨某生产、销售的油条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分别超出国家标准的7倍和9倍。明矾虽然是传统的食品改良剂和膨松剂,但其含有铝离子,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分的吸收,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和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贾振华 刘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