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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谁之过?
时间:2024-05-30 14:0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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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民肖先生询问:我在小区散步时,被突然窜出来的大型犬咬伤了,请问我能不能向物业公司索赔?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龙回复:针对该事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过去此犬有没有肇事前科,恶犬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人有没有对犬主宣传过文明养犬,以及物业服务人对违规养犬行为有没有批评、制止乃至报警,肖先生被咬伤后,物业服务人有没有及时联系医疗救护等,这些问题都与物业服务人最终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到何种程度有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基本秩序、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是物业服务人的法定职责,但这并不是要求物业服务人赔偿一切损害。如果物业服务人对于文明养犬、禁止违规养犬进行过宣传以及采取了相关措施,例如制止违反养犬行为后当事人不予理睬的,也向有关政府机关做了报告,那就视为物业服务人尽到了适当管理义务,履行了责任,此种情况物业服务人可能不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物业服务人并未尽到上述管理责任,那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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