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大武口区发改局、惠农区发改局,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市辖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宁政规发〔2021〕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市辖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大武口区、惠农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取得经营资格,开展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
二、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服务收费。
1.遗体接运费
(1)灵车接运费。自治区内正常死亡遗体基础运送费(含消毒)往返310元/具,出车后按行驶里程每公里另加价1元,过路、过桥费由丧户承担(因家属原因造成灵车空跑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特殊遗体(腐烂、肢体不完整等情况)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遗体接运执行市场调节价。
(2)遗体搬运费。正常死亡遗体馆(站)外抬移基本收费标准为100元/具,步梯一楼和电梯楼房执行基本收费标准,步梯二楼(含二楼)每高一层加收10元;正常死亡遗体殡仪馆(站)内抬移,不得另行收取费用。高腐、破碎等特殊遗体搬运根据难易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2.遗体存放费
遗体存放费(含冷藏)50元/具·天,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以存取登记时间计算)。
3.遗体火化费
平板炉380元/具,拣灰炉580元/具,包含骨灰拣灰装盒服务(骨灰整理、拣灰、装袋、入盒)。
4.骨灰寄存费
10元/盒·月。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遗体整容、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1.遗体整容费
正常死亡遗体面部清洁、整理(含理发、梳头)、化妆(含刮脸)、剪指(趾)甲不得高于150元/具,下浮不限。特殊及高度腐烂、对遗体内部及表面呈现破损、状态异常的遗体进行的恢复操作,包括遗体的修复、缝合、重塑等较为复杂的内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
50m2(含)以下,不得高于150元/间·天;50—100m2(含),不得高于200元/间·天;100—150m2(含),不得高于250元/间·天;150—200m2(含),不得高于300元/间·天;200m2以上,不得高于380元/间·天。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以出入登记时间计算)。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落实优惠政策。殡葬服务优惠政策,由民政等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殡葬服务机构应在收费场所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行业自律。各殡葬服务机构应强化经营管理,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向群众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丧户自愿选择,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强行搭售丧葬用品、强行指定服务和强行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石嘴山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殡葬服务收费和公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石价发〔2010〕17号)同时废止,与该文件相关的其他文件一并废止;原政策规定、收费标准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对殡葬服务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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