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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2-00462
  • 石政办发﹝2017﹞215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17年11月02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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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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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

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379号)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625号)精神,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2.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双控行动全面实施。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

3.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4.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因地制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主要目标。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制度健全、设施完备、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5%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0%以下;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以上;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50%以上。

二、目标责任

(一)严格指标管理。按照国家分配的2020年自治区用水总量及强度控制目标和石嘴山市农业用水资源确权方案,进一步明确三县区2020年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划定“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管控红线,严格总量指标和强度指标管理。各部门要制定区域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必须量水而行,切实把双控指标落实到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各领域。

(二)强化目标考核。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1.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禁止新增利用黄河水等优质水源兴建人造水景观,禁止新建高耗水低效益项目,减少水资源消耗。推进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到2018年底,完成本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严格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三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善再生水利用鼓励政策及管网等配套设施,推进再生水利用。到2018年底,全市建成2座再生水利用设施;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均应安装建筑再生水利用设施;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星瀚集团)

2.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强化用水计划管理。2017年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分级管理权限,定期发布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单位和供水企业重点供水户全面推行计划用水管理,每年依据双控指标和自治区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核定年度取用水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到2020年,实现大中型灌区农业取用水计划管理率达到100%,年取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农业取用水计划管理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三县区政府)

——严格排污许可制度。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排查,全面实行取用水企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建立超总量排放“黄牌”警示和“红牌”处罚制度,倒逼取用水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资源总量消耗。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禁止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禁止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严控地下水漏斗区新增取用承压水。到2017年底,未经批准的取水井依法予以取缔,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依据情况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加快实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点建设石嘴山市水资源实时监测二期项目,以大中型灌区和工业园区取用水监控为重点,推进取用水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广超声波流量计和智能水表,推行重点取用水企业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有效覆盖。

2020年,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计量率达到100%,并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依托水资源实时监测二期项目建设石嘴山市水资源政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机管局;配合单位:三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从意识、行为、措施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重点实施四大节水行动。

1.实施农业节水领跑行动。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节水项目建设。严控新增灌溉土地,调整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严格落实执行农业用水水资源确权实施方案,加快农业用水末端水实时计量设施,以水资源产权交易为抓手,积极推广农业合同节水模式管理。

2020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万亩左右,自流灌区、扬水灌区和库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比例达到40%70%9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三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

2.实施工业节水增效行动。设定工业项目水耗准入门槛,严控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重点实施煤化工、冶金、火电、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2017年完成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开发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将重点企业节水纳入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完成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在全市启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以工业园区为单元,推进40家企业节水对标达标、发展清洁生产、废污水集中处理回用,培育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废污水排放。到2020年,50%的规上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三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实施城市节水普及行动。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供水管网自动化监测管理系统,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严格落实建筑设计节水标准和要求。全面开展城市、县(区)、公共机构节水达标建设。到2018年,大武口区、惠农区开展节水型县(区)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率达到50%,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任务、县(区)完成节水型县(区)建设,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机管局、三县区政府、星瀚集团)

4.实施全民节水文明行动。把节水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大型活动,集中开展深度采访、典型报道,广泛开展水情宣传。到2017年底,将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学生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六个一”节水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幼儿园“节水主题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场馆要加强节水展示平台建设,通过集中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传播节约用水知识,倡导节约用水理念。到2020年,至少建立l处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新闻传媒集团、三县区政府)

(三)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

1.稳步推进水价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2017年全面落实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石嘴山市促进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引黄自流灌区农业水价达到维护运行成本水平,扬黄灌区、库井灌区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的70%以上,经营性水利工程水价达到完全成本,分类水价普遍实行,初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2017年重点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提高非居民水价征收标准,以水价促进节水型载体的创建。严格水资源费征收,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牧局、三县区政府)

2.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市场。鼓励用水户对节约的水权进行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权在用水户间、行业间、区域间流转,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2017年依据自治区制定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构建石嘴山市水权交易平台,成立水权交易机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三县区政府)

3.健全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奖惩机制,实行节奖超罚、多节多奖、分级奖励,鼓励市、县(区)、各行业用水户节约用水。2017年,制定《石嘴山市节约用水奖惩办法》,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用水节奖超罚;对节约用水的县(区),以年度节水总量为依据,按照现行农业水价核算奖励;对在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区)给予奖励;对获得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节水农业示范区、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服务业单位等节水型载体,坚持建成一批、奖励一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落实本地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总责。三县区要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双控目标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

市直各负责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市水务局、发改委负责全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市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节水农业。

市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节水增效行动。

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企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

市住建局、水务局负责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组织创建节水型城市。

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三县区和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其他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双控和节水的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专项经费,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走出去学习先进的节水科技和节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加大对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发利用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等项目支持。对工业企业获得“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的,3年内享受水资源费减征20%的优惠。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完善投资回报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对社会资本投资节水的,所得税收入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

(三)强化科技支撑。市科技局要依托国家重点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专项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组织我市各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整合力量开展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节约用水及废水处理回用等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实用成果和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典型区域和行业产业高效节水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支撑双控目标落实和节水产业发展。

(四)务实管理基础。加强、整合水资源管理机构,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完善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多部门综合执法,每年开展一次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节约用水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违规取水、浪费用水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限期整改仍然严重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取消享受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列入限制发展黑名单。

(五)强化公众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听证会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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