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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5月09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09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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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8﹞65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石中央、区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9号)要求,决定对推进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情况和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并将按照有关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客观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认真总结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市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建设新型工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生态美丽之城、和谐宜居之城,打造银川都市圈靓丽北翼,推动石嘴山由全区工业的摇篮向科技创新的摇篮转变、由工矿时代向生态时代转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中期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和三大战略实施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聚焦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内部与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作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

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是由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此次中期评估主要内容:一是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对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办印发的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进行评估。

(二)评估重点

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要立足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检查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745项主要指标,特别是17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

2重大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特别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等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对外开放、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14个工程项目专栏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和纳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应。

4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对策建议。在客观评价规划前半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综合研判市内外形势变化,认真研究论证是否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修订,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相关建议,并就持续推进规划实施提出对策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自评估为主,可同时通过定向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十三五规划总体实施情况,通过采取标准化、格式化评估与运用大数据分析、互联网应用等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的全面评估。同时,对全市重点专项规划进行专项评估,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市重大部署,选取若干专题分组开展专题评估。

(三)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围绕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定性描述评价;对规划指标体系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采用可量化指标,使用规范统计数据,逐项进行定量分析。

(四)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真实客观地反映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社会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四、责任分工

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总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区)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开展。

(一)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我市推进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落实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由市发改委牵头,在各重点专项规划(见附件1)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见附件2)、任务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三)石嘴山市十三五专项规划评估。石嘴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见附件1)评估工作,由各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负责,并研究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重点、工作节点和评估方式等,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其他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市级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自行组织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四)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三县区政府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抄送市发改委。同时,要对本辖区推进落实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五、进度安排

12018510日前,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完成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成立评估工作班子。

22018510日至6月底前,集中开展评估工作,并完成专项规划评估报告。

32018715日前,形成石嘴山市推进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420189月底前,形成石嘴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按照有关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三)保证评估质量。要围绕评估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确保评估全面客观详实。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630日。报送材料经单位领导审签盖章后报送市发改委规划科。请市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指定1名工作联络人,2018511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传真):2218572,邮箱:szsfgwghk@163.com

附件:1石嘴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2石嘴山市十三五中期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

             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石嘴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序号

规划名称

编制单位

1

石嘴山市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

市发改委

2

石嘴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市发改委

3

石嘴山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网信办

4

石嘴山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财政局

5

石嘴山市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市农牧局

6

石嘴山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工信局

7

石嘴山市开发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工信局

8

石嘴山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发改委

9

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商务经合局

10

石嘴山市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商务经合局

11

石嘴山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商务经合局

12

石嘴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交通局

13

石嘴山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水务局

14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市环保局

15

石嘴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教体局

16

石嘴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文化广电局

17

石嘴山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旅游委

18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科技局

19

石嘴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卫生计生局

20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人社局

21

石嘴山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

22

石嘴山市 十三五人口事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23

石嘴山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教体局

24

石嘴山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残联

25

石嘴山市扶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农牧局

26

石嘴山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园林局

27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市安监局

28

石嘴山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市地震局

29

石嘴山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气象局


附件2

石嘴山市“十三五”中期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实际

2020年预期

年均增长(%)

属性

2016年

2017年

年均增速

2018年上半年(预计)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2015年价,亿元)

482.4

≥650

7

预期性





市发改委

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62650

≥85000

6

预期性





市发改委

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26.8

34

5

预期性





市财政局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98.9

[3350]

≥10

预期性





市发改委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96

130

6

预期性





市商务局

6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3.6

10

≥23

预期性





市商务局

7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1

65

约束性





市公安局

结构调整

8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

5.4:63.9:30.7

5:60:35

预期性





市发改委

9

“4+4”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44.6

50

预期性





市工信局

10

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50.2

60

预期性





市商务局

11

一优五特产业占农业增加值比重(%

60

85

预期性





市农牧局

12

居民消费性支出占GDP比重(%*

30

36

预期性





市商务局

创新驱动

13

互联网普及率(%*

50.5

90

预期性





市网信办

14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4

≥3.5

预期性





市科技局

15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0.8

>2

约束性





市科技局

1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8

20

预期性





市科技局

17

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

46

55

预期性





市科技局

民主法制

18

基层民主参选率(%*

92.5

≥95

预期性





市民政局

19

每万名公务人员检察机关立案人数(人)

2.9

≤8

约束性





市检察院

20

社会安全指数(%*

51.2

=100

预期性





市政法委

21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人)*

1.93

≥2.3

预期性





市司法局

文化建设

22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5

5

预期性





市文广局

23

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元)*

140

200

约束性





市财政局

24

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

55

60

预期性





市文广局

25

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4.8

≥6

预期性





市文广局

民生

福祉

2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4168

35500

8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石嘴山调查队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995

17000

9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石嘴山调查队

28

城镇登记失业率(%

3.9

<4

预期性





市人社局

29

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

45

≥60

约束性





市住建局

30

公共交通服务指数(%*

52

=100

预期性





市交通局

31

平均预期寿命(岁)*

74.5

≥76

预期性





市卫计局

32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4

≥12

约束性





市教体局

33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90.5

≥95

预期性





市人社局

34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74

80

预期性





市卫计局

生态文明

35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2.946

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市工信局

3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

4.9

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市发改委

37

单位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216

<180

约束性





市水务局

38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公顷/亿元)*

103

≤60

约束性





市国土局

39

空气

质量*

地级城市PM10浓度(微米/立方米)

124

<96

约束性





市环保局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2.5

>80

约束性





市环保局

4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9]

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市环保局

氨氮(%

[18]





二氧化硫(%

[21]





氮氧化物(%

[25]





4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98

100

约束性





市水务局

42

黄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市环保局

43

森林覆盖率(%

12.5

13.5

约束性





市园林局

44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42

约束性





4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

≥17

约束性





以上数据(预计)请于615日前经单位领导审签盖章后报送市发改委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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