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业务软件内部系统信创改造及密码改造项目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4个科室,派出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5名,其中,在编26名,非在编9名。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45家,净增单位84家;新开户人数9085人,净增人数857人;实缴单位1463家,同比增长6.09%;实缴人数76833人,同比增加1.13%;缴存额13.79亿元,同比增长4.18%。2025年末,缴存总额147.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1%,缴存余额50.97亿元,同比增长9.2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29079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46亿元,同比减少2.6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60%,比上年减少4.8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96.5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其中,单缴存人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额度90万元。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及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以上两项优惠政策可叠加使用。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30笔3.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1%和11.14%。其中,大武口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笔1.11亿元,平罗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4笔1.12亿元,惠农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4笔0.8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18亿元。其中,大武口管理部1.70亿元,平罗管理部0.88亿元,惠农管理部0.6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436笔59.4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27%、5.42%,贷款余额17.1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7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3.66%,比上年减少3.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4笔3284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057.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303.3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期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3.57亿元。其中,活期2.01亿元,1年以上定期31.5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1216.82万元,同比减少5.4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240.0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976.45万元,其他收入0.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7529.16万元,同比增加7.5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382.08万元,归集手续费18.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2.72万元,其他支出6.3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3687.66万元,同比减少24.0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5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84.7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8.40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599.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58.5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3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443.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75.28万元,同比增加 27.1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4.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6.9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63.6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 47.5万元,不良率0.0277%。其中,大武口管理部0.0277%,平罗管理部0,惠农管理部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31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7.59%,非企业单位占40.90%,灵活就业人员占1.5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9.12%,非企业单位占38.66%,灵活就业人员占2.2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21%,租赁住房占5.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4%,其他占5.29%。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6%,比上年减少3.4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0.9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84%),购买二手房占28.43%,其他占10.61 %。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9.6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0.36%。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4.10%,30岁-40岁(含)占46.39%,40岁-50岁(含)占14.46%,50岁以上占5.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3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6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01%,比上年减少2.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市持续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取消提取次数限制,切实减轻缴存人租房资金压力,本年度办理租房提取10030笔,提取住房公积金5376.17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44笔,提取金额464.87万元;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提取11笔,提取金额3.49万元,发放贷款7笔146万。办理多子女家庭贷款54笔,发放贷款1602.80万元,更好地满足了缴存人对住房需求。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机构及职能、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均
未进行调整、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5年3月,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批复》(石房金管发〔2025〕2号),批准调整六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是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
二是提高可贷款额度倍数。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由缴存余额的30倍提高至40倍。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可贷额度为缴存余额的50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可贷额度为缴存余额的50倍。
三是降低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购房首付款比例由20%降低至15%。
四是延长还款最高年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年龄男性由原65岁延长至68岁、女性由原60岁延长至63岁,最长贷款年限30年。
五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购买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累计不大于购房首付款。
六是支持办理租赁提取的缴存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人已办理租赁提取后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一年内办理租赁提取的额度可作为缴存余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倍数。
2.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相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统计局《统计信息报告》(第11期)公布数据,印发《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石房中发〔2025〕17号),我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5346元。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不高于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调整为26337元,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3160元,最高月缴存总额不超过6320元。
执行年度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2号)文件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规定,印发《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石房中发〔2025〕20号),从2025年10月1日起,将石嘴山市辖区内的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2235元,调整后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112元,最低月缴存总额不低于224元。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8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印发《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石公积金〔2025〕26号),明确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选定项目楼盘开展操作培训和政策宣传,协调处置影响线上贷款业务申请的事件,不断扩大线上办理贷款的影响力,全年线上办理贷款194笔8169.30万元。
二是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完善线上办事功能,全面开启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审批”新模式,大幅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了服务效率,缴存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是在“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开通贷款解押业务,实现贷后业务线上全流程办理。筛查核实近一年427笔已经结清贷款未注销贷款抵押权的数据,征得缴存人同意后,通过线上或柜台渠道主动代办抵押权注销手续,有效解决群众“关键小事”。
四是新增“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受理渠道,实现个人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共享共用,线上业务办理率占全区办件总量的66.40%。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数据质量提升,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公布了《2024年度石嘴山市辖区接入机构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考核评级结果》,中心成为全市参评机构中荣获“A级”的3家机构之一,是全区6家公积金中心中唯一获评“A级”的公积金机构。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开展巡检活动,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持“零攻击突破”和“零安全事件”记录。2025年9月,被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人社厅评为“自治区网络安全先进集体”。
三是按照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及网信办要求,委托等保测评公司对中心信息系统进行等保三级测评,测评得分80.51分,较上年提升0.15分,处于良好水平。开展2025年度网络安全培训工作,邀请宁夏移动有限公司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帮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了解了数据安全相关知识,切实提升防范数据泄露和安全风险的能力。
四是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系统中嵌入审批要素标准和自动数据对比,实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离退休提取、自主还贷提取智能审批,业务办理“零等待”“秒办结”,审批时间从1个工作日压缩至“秒批秒办”。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4月,平罗管理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2.2025年5月,被中国人民银行评为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A级”单位。
3.2025年9月,被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人社厅评为“自治区网络安全先进集体”。
4.冯涛同志被中国人民银行评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进一步强化执法流程管理,持续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件,划扣住房公积金60.84万元。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上述情况。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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