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61 | 基本编码:0214300000 | |||||
行为名称 | 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 |||||
法律依据 |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种类 | 责令限期办理、罚款 | |||||
自由裁量基准 | ||||||
情形描述 |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处罚 |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超过规定期限两年的,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裁量幅度 | 处1万元罚款 | ||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两年但未超过五年的,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五年以上的,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对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且涉及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20个以下,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处1万元罚款 |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且涉及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20个以上50个以下,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且涉及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50个以上,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或者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记录,在两年内再次发生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予处罚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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