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 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二) 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三) 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8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9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0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2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收支预算表
正文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履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 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嘴山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局机关内设指挥部、政治部、纪委、情报信息处、警务科技处、网上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技侦支队、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信息中心、警卫处、监管支队、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23个职能科室。
市公安局现有人数300人,其中公务员287人;事业编13人;离退休人员154人(其中离休8名,退休人员146人)。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4764080.84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621686.84元,增长3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6582000元、二、人民警察岗位执勤补贴及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工资上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94764080.84元,其中:经费拨款78182080.84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6582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66607480.84元,项目支出281566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4764080.8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2060306.84元,减少18.9%。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94764080.8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2347988.04元,占86.9%;社保和就业支出5686440.79元,占6.0%;医疗卫生2618713.58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110938.43元,占4.3%。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4764080.84元。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2347988.0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4909536.76元,下降23.22%。
2、社会保障类和就业类(2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86440.79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681136.27元,下降10.70%。
3、医疗卫生类(21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18713.58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7693.12元,下降0.67%。
4、住房保障类(22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10938.43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86921.02元,下降4.35%。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935863元,其中公车购置费699700元,公车运行费1166163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相比减少15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00000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出国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 0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原则上不再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72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减少720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批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0000元,比2017年预算数2853000元减少153000元,下降 5.36%(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2077平方米,价值99070642.61元;车辆54辆,价值13647127.84元;其他资产价值169384006.71元。
4、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2、“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3、政府采购制度: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8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9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0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2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收支预算表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是石嘴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局指令,维护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内设18个部门,分别为:政工科、指挥中心、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维稳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基层基础科、刑侦大队、交巡警大队、禁毒大队、朝阳街派出所、人民路派出所、长胜街派出所、青山路派出所、隆湖派出所。大武口区公安局现有编制数261名,离休1名,辅警人员185名,临时工23名。
第二部分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0627657.7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316828.75元,增长28.8%。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级预算增加11316828.75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50627657.75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收入50627657.75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本年预算支出总计50627657.75元。其中:基本支出35259657.75元,项目支出15368000元。
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公安)26197676.36元;
二是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818元,其中:离休人员支出93618元,离休人员特需费1000元,离退休公用支出11200元;
三是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17805.4元,其中:养老保险3617805.4元;
四是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0445.14元,其中:工伤保险90445.14元;
五是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2356.11元,其中:生育保险72356.11元;
六是行政单位医疗1447122.16元;
七是公务员医疗补助416163.34元;
八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900元,其中:健康体检费109900元;
九是住房公积金2170683.24元;
十是购房补贴1031688元。
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行政运行(公安)612000元,其中:派出所民警伙食补助612000元;
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00000元;
三是治安管理2088000元;
四是禁毒管理1080000元;
五是其他公安支出20880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0627657.75元,2017耐财政拨款执行数60550043.8元,减少9922386.05元,减少16.39%。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财政拨款预算50627657.75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1565676.36元,占82.1%;社保和就业支出3886424.65元,占7.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3185.5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3202371.24元,占6.32%。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大武口区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627657.75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拨款预算数为41565676.36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51653768.56元,减少10088092.2元,下降了19.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拨款预算数为3886424.65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032486.4元,减少146061.75元,下降了3.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拨款预算数为1973185.5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812296.64元,增加160888.86元,上升了8.88%。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拨款预算数为3202371.2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3051492.2元,增加150879.04元,上升了4.94%。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06210.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为6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42486.7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90298.08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1辆,平均28931.7元;公务接待费12426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85229.32元上升457.72%,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将办案车辆消耗费计入“专用材料费-办案消耗费-交通装备消耗费”科目,2017年经与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沟通,将所有车辆消耗费全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并且2017年购入新车辆,因此2018年预算数大于2017年预算数。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因公出国(境)预算为61000元,本单位无此项开支,将在后期进行调整。
2.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将办案车辆消耗费计入“专用材料费-办案消耗费-交通装备消耗费”科目,2017年经与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沟通,将所有车辆消耗费全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并且2017年购入新车辆,因此2018年预算数大于2017年预算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封面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10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2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3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14部门收支预算表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
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封面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10、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2、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3、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14、部门收支预算表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惠农区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惠农区公安分局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公安机关承担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惠农区公安分局内设指挥室、政工科、警务保障室等4个职能科室,4个派出所,8个内设大队。惠农分局行政编制179人。2017年底实有人数252人(其中在职人员181人,离休1人,退休70人), 协勤人员179名,临时工25名。在职人员处级领导2名,科级111名,科员68名。
第二部分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001.58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拨款2847.58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比2017年预算2874.70万元增加1126.88万元,增加 39.2% 。增加原因:2018年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惠农区分局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4001.58万元,其中:其中市本级预算拨款2847.58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惠农区分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507.18万元;项目支出共计340.40万元(包括派出所民警加班伙食补助 54万元,市本级专项资金286.4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01.5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490.97万元减少489.39万元,减少10.9%。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001.5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公安)3346.37万元,占83.63%;社保和就业支出284.55万元,占7.11%;医疗卫生144.90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225.76万元,占5.64% 。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01.58万元,其中:
1、公安安全类(2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346.3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3802.88万元减少456.51万元。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比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标准调整。
2、社会保障类(2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84.55万元,其中:离休人员支出9.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257.32万元,遗属人员支出5.85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11.5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323.24减少38.69万元。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比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类(21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4.9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1101)102.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为33.2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为8.7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37.23万元增加7.67万元。
4、住房保障类(221)。2018年住房公积金(2210201)财政拨款预算数154.39万元为,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51.48万元增加2.91万元;2018年购房补贴(2210203)预算数71.3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76.14万元减少4.77万元。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比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8.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6.62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48.3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38.3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执行数187.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公务车运行费138.3万元,公务车购置费48.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2017年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分局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4辆,目前公务车保有量83辆。2017年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国内接待批次12批次,共接待111人次。因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控制监督“三公”经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等。(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43.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143.2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及建筑物16589.53平方米,价值3051.67万元;交通工具83辆,价值718.86万元;办公家具与价值125.0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366.68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种植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我局项目支出涉及的专项经费均为专项业务费。2018年我局将在经费支出进度、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等方面进行全程控制与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费用。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0、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001.58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拨款2847.58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比2017年预算2874.70万元增加1126.88万元,增加 39.2% 。增加原因: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
1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惠农区分局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4001.58万元,其中:其中市本级预算拨款2847.58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54万元。
1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惠农区分局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507.18万元;项目支出共计340.40万元(包括派出所民警加班伙食补助 54万元,市本级专项资金286.4万元)。
13、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01.5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818.42万元减少816.84万元,减少17%。
14、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001.5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公安)3346.37万元,占83.63%;社保和就业支出284.55万元,占7.11%;医疗卫生144.90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225.76万元,占5.64% 。
第四部分 惠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封面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10、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2、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3、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14、部门收支预算表
石嘴山市公安局石炭井分局2018年
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八、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九、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十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十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三、部门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嘴山市公安局石炭井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实际情况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交办的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员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石炭井公安分局部门内设指挥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6个职能科室以及1个红光街派出所。现有编制26名,实有18人,其中:在职18名,离退休人员13名。科级16名,科员2名,协警员15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八、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九、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十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十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三、部门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下达石炭井公安分局部门预算经费共计3895530.78元。收入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32925.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502.6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851.36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50.88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65604.78元 ,上升13.57%。下降主要原因:第一批中央转移支付列入预算批复。
二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石炭井分局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895530.78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拨款3145530.78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75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上年财政结转安排的经费0元。
三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石炭井分局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785530.78元;项目支出1110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895530.78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486982.27元,减少38.97%。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我局财政拨款预算3895530.78元,其中:公共安全(公安)3132925.92元,占80.43%;社保和就业支出332502.62元,占8.54%;医疗卫生167851.36元,占4.30%;住房保障支出262250.88元,占6.73%。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895530.78元,其中:
1、公安安全类(2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32925.92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228015.82元,下降41.56%,中央专项后期经费会有追加。
2、社会保障类(2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32502.6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为286484.8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为7162.12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为5729.7元,死亡抚恤(2080801)为30426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为27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13600.73元,下降39.11%,2018年未拨付职业年金费用。
3、医疗卫生类(21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7851.3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1101)114593.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为42407.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为1085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402.24元,下降1.41%,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类(22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2250.88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为171890.88元,购房补贴(2210203)为9036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2963.48元,下降14.07%,在职人员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3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4000元),公务接待费9100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较2017年决算数略微下降,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7年决算数上升100%,因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其他资金支付。
六、石炭井分局其他重要事项补充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8000元,下降11.11 %。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值为11428469.25元,总体情况分别为:房屋4216平方米,价值5390437.25元;车5辆,价值834839元;办公家具价值639463元;其他资产价值4563730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将在支出进度、“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等方面进行全程控制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石嘴山市公安局太西分局2018年
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八、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九、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十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十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三、部门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嘴山市公安局太西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太西公安分局成立于1998年4月30日,隶属石嘴山市公安局管辖,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分局下设9个部门,分别为指挥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白芨沟派出所、大峰派出所。分局现实有34人,其中在编在职民警20人,协警14人。民警人数较2017年预算数少2人。
第二部分 太西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八、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九、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十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十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三、部门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太西公安分局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太西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030,057.10元,比2016年预算3,457,868.00元增加572,189.10万元,增加16.55%。增加原因是将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万元列入到预算安排中。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太西分局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4,030,057.10元,其中:经费拨款4,030,057.1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太西分局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956,057.10元;项目支出共1,074,000.00元。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330,057.10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700,00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030,057.1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5,784,552.40元减少1,754,495.30元,减少30.33%。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我局财政拨款预算4,030,057.10元,其中:公共安全(公安)3,274,685.36元,占81.26%;社保和就业支出322,428.9元,占8%;医疗卫生161,272.2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71670.64元,占6.74%。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30,057.10元,其中:
1、公安安全类(2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030,057.1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559,755.26元减少529,698.16元,下降11.62%,下降原因为每年财政有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类(2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22,428.9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为308,544.4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为7,713.61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为6,170.89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788,598.34元减少466,619.44元,下降59.11%,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单位缴纳职业年金今年未拨款。
3、医疗卫生类(21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1,272.2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1101)123,417.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为30,854.44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为7,00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56,216.00元增加5,056.2元,增长3.24%,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4、住房保障类(22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71,670.64元为住房公积金(2211101),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279,982.80元减少8,312.16元,下降2.97%,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9491.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691.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75691.4元),公务接待费13800元。
六、2018年预算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000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000元,下降4.76%。(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90000元,为货物类,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专项经费拨款。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值为6225886.12元,总体情况分别为:房屋1600平方米,价值2342781.41元;车5辆(含1辆警用摩托车),价值670177.71元(警用摩托车16000元);办公家具价值249302元;其他资产价值2963625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中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出中涉及的专项经费均为专项业务费。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局将在各资金支出方面进行全程控制与监督,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字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第二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9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2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13部门收支预算表
正文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概况
一、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主要职责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担负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警卫任务及全市机动车挂牌入户、驾驶员办证考试等工作任务。
二、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构成及人员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隶属于石嘴山市公安局,属二级财政预算单位,现有编制176人,2018年在职人员170名、离退休人员76名、遗属10人;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79辆(含车管所考试车辆15辆),内设指挥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宣传培训科、秩序科、事故科、法制科、科技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特勤大队7个直属交警大队和车管所,业务指导平罗县交警大队。
第二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2219870.7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3083911.77元,增长4.46%。增长主要原因:
2018年安排提前下达一般行政事项经费4218000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72219870.77元,其中:经费拨款28001870.77元,纳入预算管理40000000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4281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5281870.77元,项目支出46938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72219870.77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8689821.07元,减少8.22%。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财政拨款预算72219870.77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65569257.84元,占90.8%;社保和就业支出2835448.77元,占3.9%;医疗卫生1485491.20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328672.96元,占3.20%。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2219870.77元。其中:
1、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31257.8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038038.3元,下降17.81%。只要是按实际在职人数核算,预计2018年实际执行数会增加。
2、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18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522000元,上升14.12%。2018年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增大。
3、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道路交通管理(1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360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562572元,下降7.93%。
4、公共安全类(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60000元,比2017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4000元,减少1.73%。
5、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31550元。
6、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2636381.6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7909元,下降1%。
7、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6543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为189910元,减少74.4%.
8、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65909.5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908.38元,上升2.98%。
9、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类 (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52727.63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527.7元,上升2.98%。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1054552.6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为1024018元,上升2.98%。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347238.56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18594.80元,上升5.66%。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8470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为700元,上升0.83%。
13、住房保障支出 (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1581828.96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为16745.40元,下降1.05%。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18年财政预算数为746844元。2017年财政拨款增加数为770元,上升0.1%。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交警分局三公经费预算1523266.8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6784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16482.86元。2017年交警分局三公经费执行数1521471.8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989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16482.86元。2018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大于2017年执行数,考虑到存在不可预料的因素。
2018年将继续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强路面执勤执法,车辆运行费有可能超出预算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000元,下降1.73%。(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1、办公费350000元;2、印刷费100000元;3、咨询费30000元;4、水费68000元;5、电费640000元;6、邮电费195000元;7、差旅费75000元;8、维修(护)费30200元;9、培训费35000元;10、公务接待费6784元)。
2、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2018年各类项目支出41360000元。
主要用于以下项目:(1)协警员、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服装、培训、公用等16201500元;(2)历年来招标已建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灯维护费、电费共2199600元;(3)租用电信电路费1450000元;(4)办公楼取暖费1000000元;(5)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停车费650000元;(6)道路标志标线项目1800600元;(7)智能图控5000000元;(8)石嘴山市驾驶人员考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经费7200000元;(9)道路加装交通隔离护栏项目经费24553000元;(10)车载绿波终端设备693000元;(11)办案业务费1360000元。(12)交通设施维护费650000元;(13)警务通信息租赁费700000元。以上项目支出为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成效,深化加强石嘴山智能交通发展,为石嘴山市道路畅通提供保障。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983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443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9600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9406.33平方米,价值75704000元;车辆79辆,价值11056700元;办公家具价值5149400元;其他资产价值128352500元。
5、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设定指标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2、“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3、政府采购制度: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9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2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13部门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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