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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8日对宁夏沃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腐植酸钠及腐植酸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5-05-28 15:04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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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沃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腐植酸钠及腐植酸钾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宁夏沃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源恒森安环(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本项目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办公楼、科研楼等基础设施,厂房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及环保设施,共建设3条3万吨腐植酸钠/腐植酸钾生产线及辅助工程、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4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褐煤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褐煤破碎筛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②成品烘干、筛分、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③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钠碱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4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④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褐煤储存运输废气、褐煤投料无组织粉尘、车间无组织粉尘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设备排水。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10m³)沉淀后,与软水制备设备废水及锅炉排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锅炉灰渣、废树脂、腐植酸渣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废树脂及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运送至附近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腐植酸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于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制造原料使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使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险废物贮存点(2m²),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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