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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对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锅炉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5-05-27 16:40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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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锅炉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建设单位

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导热油炉和蒸汽发生器,新建1台3.0MW导热油锅炉和1台2t/h蒸汽备用锅炉。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8.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经8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锅炉排水、软水制备装置排水及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与现有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后,满足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烧机、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库(24m
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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