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凯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洗煤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凯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本项目分割宁夏北方正天工贸有限公司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储煤仓、1台12平方米洗煤机及压滤、浮选、螺旋等配套设施,年产洗精煤20万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9.2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原煤卸煤、原煤上料、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扬)尘,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原煤车间、精煤车间,设置雾炮机设施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煤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2座42m³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暂时由吸粪车定期清运处置,根据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待园区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管网,经姚汝路大武口区区长胜煤炭加工区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武口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洗煤机、压滤机、浮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煤矸石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贮存点(3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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