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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15日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4-08-15 09:10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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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建设单位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在现有丙酰三酮车间内增加部分设备、丙酰三酮车间室外装置区新建精馏塔装置、厂区新建MVR装置、新建部分原料储罐、新建产品储罐等,其他公用工程、废气及废水处理设备主要依托已有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环保投资580.00万元,占项目投资的19.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适时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地基处理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及其他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处理,多余部分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丙酰三酮车间废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硫醇、巴豆醛、乙酸、甲苯、甲醇等,经新建废气预处理装置“次氯酸钠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罩对车间内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经新建废气预处理装置“次氯酸钠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甲苯、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限值要求;巴豆醛、乙酸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 933-2015)限值要求;乙酰乙酸甲酯、丙酰基丙二酸二甲酯、丙酰基环己二酮、环己三酮羧酸酯等因子参照NMHC、TVOC其他因子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

②危废间废气。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NMH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NH3、H2S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③污水处理废气。污水站构筑物(废水收集池、酸化池、厌氧池等)密闭加盖高浓度废气收集后送至厂区RTO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脱水间等低浓度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过程(MVR装置不凝气、脱羧废水预处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MH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④化学品仓库废气。本项目甲类、丙类仓库贮存乙硫醇等原辅料,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NMH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⑤储罐区废气。储罐区设置有挥发性气体收集系统,每个固定顶储罐顶部排气管通过引风机将大小呼吸气体收集汇总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⑥RTO系统废气。依托厂区现有1套RTO焚烧炉(30000Nm3/h),主要用于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气,整套系统采用“水吸收+碱吸收+RTO+急冷+碱吸收”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经过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⑦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丙酰三酮车间、罐区以及污水处理站等未被收集的废气,VOCs 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恶臭污染因子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工艺废水主要为浓盐水、工艺有机废水等,其中浓盐水采用蒸发精制(MVR蒸发+精制)预处理;有机废水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滞留沉淀预处理,循环水定期添加无磷缓蚀阻垢剂调节水质,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等)一并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100m3/d)采用“异相催化氧化+调节酸化+AE厌氧反应+两级A/O+MBR+超滤+纳滤”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以及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部分回用于生产工艺,剩余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机、风机、压缩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待鉴别固废和生活垃圾。精馏焦油、废活性炭、废弃包装袋、污泥、高浓母液、母液干化固废、废过滤膜、实验室废液、残渣、机修废物、废弃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三效蒸发系统产生的高浓母液送至母液干化系统干化处理,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50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乙酸钠盐、甲醇溶液、氯化钠盐属于待鉴别固废,要求建设单位生产调试阶段,对本项目所产出的副产物(乙酸钠盐、氯化钠盐)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进行鉴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且可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可作为副产品外售,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作为一般固废管理;若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工作完成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甲醇溶液开展产品质量标准鉴定,若满足质量标准按照副产品外售,若不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4年3月1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在《新消息报》上发布了《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4年4月29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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