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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3日对宁夏益瑞宝箱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合成包装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4-07-03 08:54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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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029916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益瑞宝箱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合成包装

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宁夏益瑞宝箱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新兴产业片区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2585.2m²原料库房、新建5202m²生产车间、内设雷蒙磨、高冷混、造粒机、敷纸机,高清印刷机、平压平模切机、自动粘订一体机等。项目总投资5102.95万元,环保投资19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磨粉工序、上料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中二级标准限值。

②改性、造粒、板材生产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再由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印刷、装订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 95%)处理后经一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④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全封闭车间抑尘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最终排入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清洗废水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4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雷蒙磨、风机、造粒机、、空压机、皮带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收尘灰、不合格品、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水墨桶、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4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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