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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25日对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固废(精致氯化钠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4-06-25 10:53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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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029916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固废(精制氯化钠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现有1#盐库主体框架,利旧与新增部分设备建设一条固废(精制氯化钠盐)综合利用生产线,生产区为1条5万t/a水泥助磨剂、3万t/a融雪剂生产线,主要生产过程为物料的粉碎、混和、筛分、烘干和包装,生产线包含进料机、粉碎机、混料机、烘干机、挤压机等设备。项目两产品生产过程采用轮流生产的模式进行生产。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办公设施均依托厂区已有。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67.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混料、筛分、粉碎、烘干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风量8000m3/h,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9%)+现有GHCR高功率窄脉冲放电VOCS处理装置+碱(次钠)吸收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全封闭车间抑尘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最终进入园区新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50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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