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4月16日对平罗县华裕碳素有限公司电极糊、石墨电极全自动化及安全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4-04-16 11:35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平罗县华裕碳素有限公司电极糊、石墨电极全自动化及安全环保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平罗县华裕碳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平罗县华裕碳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将原混捏锅电极糊、石墨电极生产线提升改造为6.8立方米全自动化生产线,配套袋式除尘器、电捕焦油器、天然气锅炉、全自动化地埋式沥青罐、全自动化下越式成型机等安全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配料混合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混捏加热物料及沥青储罐呼吸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NOX参照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转运及上料粉尘,通过生产车间全密闭、设置密闭廊道、布置喷淋设施等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斗式提升机、自动配料装置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导热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3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