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600m3/d),主要包括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尾水回用工程、视频监控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为:两段AO-MBBR+过滤+消毒)+巴氏槽+尾水回用。项目总投资11151.44万元,环保投资492.5万元,占总投资的4.4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组合池及储泥池均加盖密闭,做全封闭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效率95%)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尾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600m3/d)采用“两段AO-MBBR+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后,夏季用于煤炭集中区绿化、道路降尘洒水使用,冬季接入平罗县自然资源局拟建的《平罗县大水沟水源涵养林建设蓄水池项目》6万m3蓄水池内储存,待春季用于煤炭集中区绿化、道路降尘洒水使用。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格栅渣、污泥、废滤料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污泥脱水处理后送至石嘴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格栅渣及废滤料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点(5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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