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综合研发楼,设置检验测试区、研发实验区、行政办公区等。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4.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6套,吸附效率8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21、DA022、DA023)排放。NMHC、苯系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2套,处理效率8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油烟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5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100m3)预处理,然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最终排入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进水水质标准)以及TDS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综合选取其中最严标准作为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室设备及餐厅餐饮设施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废包装物、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样品、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油、化粪池污泥等。其中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包装物、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厅隔油池废油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反渗透膜、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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