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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1日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氯代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时间:2023-08-11 10:29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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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氯代胺工程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建设单位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707车间(车间内新增氯代胺生产设备),新建两座储罐,其他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厂区现有以及在建烯草酮项目本项目建设与烯草酮项目同期完成。项目总投资15972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1.4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设置围栏、工棚,适时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覆盖遮蔽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设备和管道清洗废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地基处理产生的土石方及其他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处理,多余部分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工艺废气707车间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甲烷、甲醇乙酸甲酯等,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两级碱洗(3#)”措施预处理后送至烯草酮项目新建的2#RTO装置采用“碱洗+RTO+急冷+碱洗”工艺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储罐区废气主要包括新增乙酸甲酯、二氯丙烯储罐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酸甲酯、二氯丙烯等有机废气,储罐区设置有挥发性气体收集系统,每个固定顶储罐顶部排气管将大小呼吸废气收集后送至2#RTO装置采用“碱洗+RTO+急冷+碱洗”工艺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碱洗”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工业盐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工业盐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戊类产品仓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戊类产品仓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丙类原料仓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的丙类原料仓库,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危废暂存间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次钠吸收+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MVR车间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MVR(2#)车间,废气经“两级碱洗”措施处理后送至2#RTO装置采用“碱洗+RTO+急冷+碱洗”工艺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液焚烧系统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废液焚烧系统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喷射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两级碱洗”工艺处理后废气经一根5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RTO系统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1套50000Nm3/h的RTO焚烧炉(2#),主要用于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气,整套系统采用“碱洗+RTO+急冷+碱洗”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精制盐系统废气依托烯草酮项目建设的精制盐系统,废气采用“急冷+喷射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工艺处理后废气经一根4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⑪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烯草酮配套工程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碱洗+双氧水喷淋”措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上述废气经处理后甲醇、二氯甲烷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5、6排放限值要求,乙酸、二氯丙烯、乙酸甲酯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附录A中的C类物质排放限值要求,2-氯丙烯醇、盐酸羟胺等因子参照NMHC,TVOC其他因子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依托废液焚烧系统、精制盐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脱硝逃逸氨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氨逃逸的规定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

⑫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装卸区及储罐区废气,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 39727-2020)中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其中工艺废水为浓盐水、工艺有机废水等,浓盐水采用经2#MVR蒸发预处理,工艺有机废水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100m3/d)采用“催化氧化+混凝沉淀+酸化+厌氧+两级A/O+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离心机、各类泵机、各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减振、消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蒸馏釜残MVR蒸发钠盐MVR蒸发母液母液干化固废实验室废液、残渣机修废物废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其中蒸馏釜残进入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MVR蒸发钠盐进入精制盐系统处置,MVR蒸发母液进行母液干化处理,其他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2#危废暂存间(495m2)暂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甲醇、氯化钠属于待鉴别废物,待鉴别结论明确后,按照鉴别结论执行,在未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3.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322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358日、59日在《新消息报》上发布了《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氯代胺工程(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35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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