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宝瑞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新型脉冲袋式除尘器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宝瑞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车间,其中生产车间内设喷漆区、下料切割区、打磨区、焊接区及原料储存区等,年产200套新型脉冲袋式除尘器。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环保投资113.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3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下料切割废气。切割操作区上方设置1台集气罩+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为90%,去除效率为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②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喷漆房外催化燃烧装置”(颗粒物去除效率95%、有机废气处理效率9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装置收集后汇入本项目喷漆工序设置的滤棉过滤(处理效率95%)+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40%)+喷漆房外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85%),颗粒物综合处理效率可达95%、有机废气综合处理效率可达91%,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甲苯、二甲苯、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中标准限值要求。 ③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为90%,净化效率为95%),净化烟气后通过车间通风装置外排,清渣打磨工序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经立式吸尘柜除尘(处理效率95%)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座2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铣边机、电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降噪及隔声等措施后,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切割边角料、废焊渣、金属废渣、除尘灰、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油抹布手套、废漆渣、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下料切割边角料、金属废渣等外售处置,废焊渣、除尘灰送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渣均暂存于1座3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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