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环保提升配套仓储(转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为建设1#分拣转运车间(31500㎡)、2#分拣转运车间(12400㎡)、3#配煤仓库(7250㎡)、4#配煤仓库(7250㎡)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装卸粉尘和储存粉尘。车间内采取全密闭措施并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装置,运输车辆扬尘通过车辆运输过程苫盖、建设洗车平台、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15m³/d)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好氧+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装卸车辆行驶噪声,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清理后填埋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一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0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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