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兴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兴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兴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鼎元鸿旭环境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宁夏兴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全封闭式储煤仓、库房、生产车间,技改1台12m2洗煤机并配套压滤、浮选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环保投资169.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5%。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受煤坑投料粉尘。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原煤筛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原煤仓原煤堆放、装卸粉尘、精煤仓精煤堆放、装卸粉尘、中煤、矸石、煤泥堆放、装卸粉尘以及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间内采取全密闭措施并在装卸过程中对装卸区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通过车辆运输过程苫盖、在装车点设移动式围护板进行抑尘控制等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煤废水和洗车废水,洗煤废水经浓缩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机下方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m3/d))采用“隔油池+A2O”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待园区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管网,经姚汝路大武口区长胜煤炭加工区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武口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跳汰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洗煤产生的矸石及煤泥、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沉渣、除杂废铁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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