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金海宏昇化工有限公司仓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金海宏昇化工有限公司仓储扩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金海宏昇化工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金海宏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乙类仓库、2座戊类仓库、2座母液暂存罐和2座应急水罐,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7.73%。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乙类及戊类仓库主要用于存储化学产品及副产品,仓库全密闭、物料采用密封包装袋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事故情况下,应急水罐暂存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泵、循环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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