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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兰炭炉尾气建设白灰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2-06 10:12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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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兰炭炉尾气建设白灰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兰炭炉尾气建设白灰窑技改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新建全封闭式生产车间,设置一条350t/d石灰石生产线,回收兰炭装置尾气作为回转窑热源,建成后年产活性石灰10万吨。项目总投资1719.48万元,环保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的21.29%。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原料破碎、上料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煅烧工序废气。回转窑自带低氮燃烧(处理效率30%),经袋式除尘(处理效率99%)+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为90%)措施处理后,与原料破碎、上料、下料工序共用 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下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⑤成品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⑥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上料、下料、成品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厂界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³)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经园区管网排入红崖子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回转窑、破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合格粒径石灰、收尘灰、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1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00㎡),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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