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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中润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型煤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29 10:25 来源: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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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中润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型煤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中润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型煤节能技改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中润工贸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建设内容为将现有生产线原料无烟煤泥、无烟煤精沫、兰炭沫子3种原料改为焦化厂副产品焦粉进行型煤的生产,将原有一台燃煤热风炉改为燃气(天然气)热风炉,为烘干工序提供热源;将原有一台生物质锅炉改为一台天然气锅炉,为搅拌工序提供蒸汽。项目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50万吨型煤。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9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31%。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项目天然气锅炉与热风炉均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锅炉燃烧后的烟气通过烟管引入热风炉配套的混风室,与热风炉烟气一同进入烘干塔进行产品的烘干。烘干塔降温晾干工序与上述2股烟气及烘干塔废气一同经1套两级串联水膜除尘器处理效率97.75%处理后,进入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项目成品型煤外售筛分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③原料焦粉上料工序、粘合剂上料工序和搅拌工序粉尘经各自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8%处理后一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④无组织废气。粘合剂仓储粉尘经顶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8%)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原料焦粉储存在全密闭原料车间内,卸料粉尘经水喷雾装置进行降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食堂油烟油经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60%)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规定其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m3标准。

2)废水。本项目两级串联水膜除尘用水采用循环系统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1座5m3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故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锅炉软水装置排水和锅炉排水。餐饮废水先经1座5m3的隔油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及锅炉软水装置排水和锅炉排水一同进入1座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由第三方机构定期拉运至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热风炉、输送皮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降噪及隔声等措施后,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一般固废:原料焦粉上料、粘合剂上料工序、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筛分布袋除尘器收尘、两级串联水膜除尘器底泥、车间收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线;锅炉软水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项目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到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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