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平罗县平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平罗县平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提升改造,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平罗县平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平罗县平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对厂区原有一台燃煤导热油炉技改为一台型号为YY(Q)W-1400Y(Q),额定输出功率1.40MW燃气导热油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25%。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燃气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导热油炉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器,通过采取相应的消声、降噪及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燃气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每5年更换1次,暂存于厂区现有的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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