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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12月1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2-12-16 10:15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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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阳石嘴山简泉农场50MWp农光互补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268879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阳石嘴山简泉农场50MWp农光互补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

国华阳阳(石嘴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国阳石嘴山简泉农场50MWp农光互补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3-640205-04-01-853398)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简泉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用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控制系统等建设5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35kV开关站一座,拟建同塔双回35kV线路接入燕窝池变35kV侧;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厂区进行农业种植,修复生态。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6万元,占总投资的0.78%,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恢复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做好苫盖工作。土方开挖和填筑等施工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量,及时回填开挖土方,风速较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实施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清运

运营期光伏板清洁废水排至光伏板底浇灌草地,生活污水经开关站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35kV开关站变压器、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站内科学布置,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产生。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定期更换产生的聚光镜属一般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开关站检修时产生的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经储油坑收集后,不在场区暂存,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栏、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光伏电站建成后对场区通过人工播撒草籽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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