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平罗县天帮煤业有限公司建设煤泥、煤矸石等洗选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平罗县天帮煤业有限公司建设煤泥、煤矸石等洗选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平罗县天帮煤业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园平罗县天帮煤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将露天布置的洗煤机封闭于车间内,新建原料煤储存库,精洗煤储存库,建设除尘、喷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05.5万元,占总投资的30.28%。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原煤卸煤煤尘。采取全封闭室内存储并落实喷洒水雾降尘措施(除尘效率99%)后煤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原煤储存及转运粉尘。原煤储存区、精煤储存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安装全自动喷淋设施以及物料皮带机设置密闭廊道(除尘效率99%)后煤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加强车辆管理,限定行车速度,车辆运输过程加苫盖,同时进场道路全部硬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的措施(除尘效率99%)后煤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
④原料煤矸石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产尘点上方设1套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煤库地面冲洗废水以及洗车废水。洗煤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洗车废水在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煤库地面冲洗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暂时由吸粪车定期清运处置。根据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待园区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管网,经姚汝路大武口区长胜煤炭加工区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武口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跳汰洗煤机、浓缩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出入厂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煤矸石及煤泥、布袋除尘器收尘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煤矸石及煤泥外售至附近电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维修人员直接带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保证不在厂区内落地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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