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在现有丙酰三酮车间内增加部分反应设备、丙酰三酮车间室外装置区新建精馏塔装置及厂区新建1套规模为5t/h的MVR蒸发装置等,其他公用工程、废气及废水处理设备主要依托已有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的19.33%。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机械设施废气排放。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设置围栏隔离、设置工棚、使用密目式防尘网、适时采取湿法作业、材料运输及堆放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和管道清洗废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均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地基处理产生的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处理,多余部分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丙酰三酮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乙硫醇、巴豆醛、乙酸、甲苯、甲醇等,经新建废气预处理装置“次氯酸钠吸收(新建)+碱吸收(利旧)”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RTO整套系统采用“水吸收+碱吸收+RTO蓄热焚烧装置+急冷+碱吸收”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集气罩对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经“次氯酸钠吸收(新建)+碱吸收(利旧)”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RTO装置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甲苯、甲醇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三乙胺、巴豆醛、乙酸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乙酰乙酸甲酯、丙酰基丙二酸二甲酯、丙酰基环己二酮、环己三酮羧酸酯、石油醚等因子参照NMHC,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其他因子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
②浓盐水车间废气。浓盐水车间MVR装置不凝汽、脱羧废水预处理废气送至厂区RTO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NMH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闭,通过引风机将废气收集后经“水吸收+碱吸收”预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滤间等无组织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NMHC、NH3、H2S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④仓库废气。本项目甲类仓库贮存乙硫醇、三乙胺等原辅料,丙类仓库贮存二氯甲烷等原辅料,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NMH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限值要求。
⑤储罐区废气。储罐区设置有挥发性气体收集系统,每个固定顶储罐顶部排气管通过引风机将大小呼吸气体收集汇总后经新建废气预处理装置“水吸收(新建)+碱吸收(新建)”处理后送至厂区现有RTO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废气经排气筒DA001(40m)排放。
⑥危废间废气。危废间有机废气采用“次钠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NMHC、NH3、H2S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⑦RTO系统燃烧废气。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套RTO焚烧炉(30000Nm3/h),主要用于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气(去除效率可达到98%以上),整套系统采用“水吸收+碱吸收+RTO蓄热焚烧装置+急冷+碱吸收”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⑧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丙酰三酮车间、罐区以及污水处理站等未被收集的废气,VOCS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厂界外大气污染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工艺废水主要为浓盐水、工艺有机废水等,其中浓盐水采用MVR蒸发器蒸发预处理,有机废水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等)一并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m3/d)采用“微电解+芬顿氧化+1#2#厌氧塔+1#水解酸化+折流厌氧+2#水解酸化+一级好氧池+二级好氧池+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离心机、各类泵机、各类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减振、消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精馏焦油、废活性炭、废包装袋、脱溶焦油、蒸发固盐、污水站污泥、实验室废液、残渣、机修废物、废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危废,依托厂区现有1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500m2)暂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2年2月2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4月29日在《新消息报》上发布了《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丙酰三酮技术改造项目》报纸公示,于2022年4月2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且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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