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烯草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烯草酮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体工程为在现有车间内通过新增水洗釜、石油醚高位槽、盐酸高位槽、氧分仪等设备和调整投料批次将 500t/a 烯草酮生产线规模扩建至 2000t/a,公用工程、储运工程、 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管线改造和设备安装,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烯草酮车间生产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车间现有碱喷淋塔预处理后送厂区现有RTO系统焚烧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8%),RTO处理系统整体采用“常温催化氧化+RTO蓄热焚烧+碱喷淋”处理工艺,最终依托RTO系统配套的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闭,通过引风机将废气引至预处理装置,经水吸收塔+碱吸收塔预处理后送厂区现有RTO系统焚烧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8%),RTO处理系统整体采用“常温催化氧化+RTO蓄热焚烧+碱喷淋”处理工艺,最终依托RTO系统配套的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RTO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经碱吸收处理后(氯化氢处理效率为90%)通过RTO系统配套的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危废暂存间进行储存,产生废气主要为低浓度有机废气,经现有高功率脉冲VOCS处理设施+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配套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上述废气中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二噁英类经处理后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表1及表2限值。
⑤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包括烯草酮车间、罐区以及污水处理站等未被收集的废气,VOCS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中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厂界外大气污染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规定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公辅工程废水、环保工程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氯代胺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水属于高盐废水,依托厂区现有MVR装置(处理规模740m3/d)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包括其他生产废水、环保工程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一起进入企业现有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m3/d)采用“调节池+微电解池+絮凝沉淀+生化AAO/AO+MBR膜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压滤机、各类泵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减振、消音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固盐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固盐送固盐焙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氯代胺固废、机修废油、废包装桶、污泥依托厂区现有1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1#危险废物暂存间(500m2)暂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2年2月2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5月9日在《新消息报》上发布了《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烯草酮改扩建项目》报纸公示,于2022年4月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且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7534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