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昆仑高科硅制品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硅锰矿热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昆仑高科硅制品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硅锰矿热炉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昆仑高科硅制品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昆仑高科硅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建设压球车间(1500m²)、成品库两座(805m²、575m²),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冷压球团10万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34万元,占总投资的35.6%。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投料、搅拌工序废气。项目设置两套集气罩(集气效率90%),分别位于投料和搅拌工序上部,收集的粉尘汇集于同一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装卸粉尘、产品堆放扬尘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原辅料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压球车间,由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6661342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邮 编:7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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