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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2018年第3期

索引号 640201001/2020-049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0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第 3 期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4月3日

3月12日至3月16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对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

(一)3月底前计划开(复)工情况。2018年全市确定了135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68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30亿元,其中:新建项目83个、续建项目52个。截至3月16日,全市重点项目开(复)工81个(新建项目39个、续建项目42个),开(复)工率60%。计划3月底前开(复)工项目91个(新建项目46个、续建项目45个),计划开(复)工率为67.4%。

(二)实地督查情况。本次实地督查的49个重点项目中(新建项目29个、续建项目20个),开(复)工36个,13个仍未开(复)工。截至3月16日,滨河新材料高性能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阳光商业广场文化艺术中心、大武口区老城区、新区绿化提升改造等19个项目开工建设;万香国际年产6500吨甲乙基麦芽酚、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三期、平罗县南部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已复工。

未开(复)工的项目中,盛泰达年产20000吨球化剂和10000吨包芯线环评、能评手续未完成办理;金晶科技玻璃深加工及余热发电项目还处于对接、论证阶段;中能恒力年产5万吨尼纶基材项目拆迁未完成,正在办理动力站核准手续;平罗县优质粮食工程产后服务中心需依托企业进行建设,方案已报自治区粮食局审批;平罗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批;沙湖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准备开展招投标;星海湖中域生态修复工程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惠农区棚户区红果子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准备开展招投标;惠农区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已发布招标公告,4月8日开标;惠农区街景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计划3月底开工;华谊生物年产42000吨苯乙酸项目环评已通过审查,待环评批复下达后复工;三丰化工14000吨氨基钠、3500吨二碳酸二叔丁酯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石嘴山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未完成土地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开(复)工整体推进不力。全市重点项目3月底新建项目开工率为55.4%、续建项目复工率为86.5%;市直40个重点项目,开(复)工30个,开工率75%;大武口区31个重点项目,开(复)工21个,开工率67.7%;惠农区24个重点项目,开(复)工12个,开工率50%;平罗县40个重点项目,开(复)工28个,开工率70%,与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要求的3月底前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60%、续建项目全部复工还有一定差距。

(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不扎实。督查发现环评、能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仍然是制约重点项目开工的难点。新建项目无冬闲期间未能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建设,计划3月中旬复工的华谊生物年产42000吨苯乙酸、三丰化工年产14000吨氨基钠、3500吨二碳酸二叔丁酯项目因未完成环评手续办理未复工;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虽已开工,但土地、环评手续仍未办理完成。

主要原因有:一是项目前期审批环节多,涉及部门多,且有些手续不能并联审批,导致项目在项目前期阶段耗时较长,造成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滞后于计划时间;二是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项目开(复)工时间延迟,如:中能恒力年产5万吨尼纶基材、平罗铁路综合货场等项目,已复工的京藏高速改扩建(石嘴山段)、石嘴山红崖子黄河公路大桥和惠农区滨河大道延伸段工程部分路段由于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导致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影响项目整体推进;三是个别社会投资项目受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投资存在不确定性,如:安徽香枫新材料公司增塑剂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三县区人民政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重大项目推进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压实责任,对未完成前期手续的重点项目,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倒逼开工时间表,全面加快中能恒力、星海湖中域生态修复、平罗县全民体育健身中心等项目审批、土地、环评、能评和其他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力促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工信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石政督字〔2018〕5号)要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形成联动机制,加快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三)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将每月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工作未完成或严重滞后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履职不到位、推进落实不力的,将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报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发送: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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