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提醒函〉》(宁生态办函〔2024〕2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文件要求,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952-4615258)。
一、整改任务内容
第17项: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共98项,自治区上报未达到序时进度3项,经现场核查,实际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有8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消极应对、敷衍整改现象”的问题。(石嘴山市第8项任务)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第一阶段:完善环保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机制,完成阳光焦化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整改;第二阶段:完成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问题整改;第三阶段:完成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分园“一区一热源”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明确和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包抓反馈问题整改,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2.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完善石嘴山市环保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机制,规范验收销号程序,认真组织实地核查,扎实做好销号验收,严把验收销号质量。
3.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我市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整改任务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实施主体予以扣分。定期对督察整改任务开展督查督办,将石嘴山市未达到序时进度的3项整改任务列入重点督查工作内容,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4.在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的基础上,细化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尽快整改到位;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石嘴山市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整改;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平罗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问题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分园“一区一热源”问题整改。
5.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边排查边整改,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效。
三、整改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高位推动整改。2022年4月1日,我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7位市级领导包抓29项整改任务,带头推动包抓事项整改。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共召开9次常委和常务会议、1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
(二)规范销号程序,严把验收质量。2022年10月28日,印发实施了《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验收销号程序,明确验收销号启动条件、验收销号核查内容,由市县(区)两级分别验收、领导小组审议,共同做好销号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销号质量。
(三)严格考核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以考核管理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以来,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召开整改推进会12次,逐项研究、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政府专项督查组、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不定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件办理情况开展督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全程跟踪督办整改成效。
(四)细化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10月13日,制定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细化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压实了整改责任。
一是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万元,指导企业通过加装磷酸滴定,提高在线监测设备灵敏度,解决了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2022年以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开展8次对比监测,比对结果均合格。该事项已于2023年1月10日通过自治区验收。
二是平罗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问题整改情况。平罗县在红崖子分园新建1座1.5万m3/d污水处理厂,2022年12月5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投入运行,2022年连续两个月2次执法监测均达标,该事项于2022年12月24日通过自治区验收。2023年,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定期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检,5次执法监测均达标。
三是崇岗分园未配套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问题整改情况。平罗县对崇岗分园123家企业取暖面积、燃煤锅炉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共拆除73家企业80台燃煤锅炉。其中:49家企业改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燃气炉等清洁能源进行供热,24家企业改用碳素炉、炭化炉等生产设施余热供暖。该事项已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自治区验收。
(五)认真排查梳理,夯实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每月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形成《石嘴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报告》,根据梳理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全面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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