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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6-00031
  • 石政办发〔2026〕7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6年02月25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2-28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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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嘴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土地要素配置质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强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紧密衔接全市十五五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6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1493.68公顷(22405.26亩),其中存量建设用地362.18公顷(5432.76亩),新增建设用地1131.5公顷(16972.5亩)。

(二)用地结构

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居住用地34.87公顷523.05,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1.52公顷(322.8亩),保障性住宅用地13.35公顷(200.25亩);工矿用地403.78公顷(6056.7亩);仓储用地51.73公顷(775.95亩);商服用地47.64公顷714.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7.06公顷1305.9;公用设施用地370.34公顷5555.1;交通运输用地98.21公顷1473.2;特殊用地400.05公顷6000.75

(三)空间布局

深入落实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土地供应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倾斜,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

产业用地:重点保障石嘴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等园区用地,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技改项目和新兴产业扩链提效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星海镇、惠农区燕子墩乡、平罗县陶乐镇、黄渠桥镇等乡镇街道,支持工业文旅、优质农产品加工、菌菇、瓜菜种植等特色产业用地。

城市更新与居住用地:大力支持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向城市建成区内部挖潜,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完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照建设好房子要求,居住用地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为主,合理增加重点区域新增居住用地供应,有力保障性住房和改善型住房建设。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保障贺兰山东麓紫色大道、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石嘴山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大武口区长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惠农区静安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等民生项目用地,有力保障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

二、政策导向

(一)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严格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供应地块符合规划用途和空间管制要求。加强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灵活性,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广弹性出让+混合用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供应模式,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

(三)市场配置,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供应计划、地块信息、交易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避让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文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用地,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紧扣全市410个重点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台账,持续深化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交地即交证,做到土地要素应保尽保、快审快批。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树牢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市用地规划审核专题会各项要求,深化发改、工信、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定期调度项目供地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用地堵点,全力以赴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三)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建立部门协同与联合验收机制,严格核查开竣工、规划条件及投资强度落实情况。通过人防+技防,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推行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合规利用。

(四)提高计划调控效率。在供应总量结构相对稳定、空间布局相对优化的基础上,年中可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适应市场需求。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石嘴山市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石嘴山市2026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石嘴山市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亩)

合计

居住用地

工矿用地

仓储用地

商服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公用

设施用地

交通

运输用地

特殊用地

1493.6822405.26

34.87523.05

403.786056.7

51.73775.95

47.64714.66

87.06

1305.9

370.345555.1

98.211473.2

400.056000.75




附件2

石嘴山市2026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位置坐落

面积(公顷)

供应方式

土地用途

预计供应时间

1

大武口区建设东街以南、世纪大道以西、香港路以东

6.4293.6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2

大武口区建泽胡同以东、明惠小区以南、鸣沙路以西、建设街以北

4.3765.55亩)

划拨

保障性住房

12月底前

3

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以西、青山南路以东、工农大渠以北

2.5037.5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4

大武口区学院路以南、润泽街以北、崂山路以西、玉山路以东

2.8242.3亩)

划拨

保障性住房

12月底前

5

大武口区大汝路以东、沙湖大道以北

1.3219.8亩)

划拨

保障性住房

12月底前

6

大武口区文明北路以东、胜利东街以北、民生小区以北

0.304.5亩)

划拨

保障性住房

12月底前

7

惠农区静安街以东、西安路以南、静宁街以西、延安路以北

6.4696.9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8

惠农区康乐路以南、静宁街以东

4.5468.1亩)

划拨

保障性住房

12月底前

9

平罗县新立巷以东、名城新苑小区以南、鼓楼南街以西、工农西路以北

0.6910.33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10

平罗县鼓楼北街以东、光辉小区以北、汇融商业区以南、东苑街以西

3.0545.78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11

平罗县东方明月苑小区以东、玉皇阁大道以南、原平西公路以北,明月新村以西,

0.588.7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12

平罗县翰林大街以东、工农西路以南、唐徕渠以北、供热公司以西

1.2418.6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13

平罗县玉皇阁大道南侧

0.588.7亩)

出让

商品住宅

12月底前

合计


34.87523.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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