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创建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宁农(办)发〔2022〕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石嘴山市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便民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装备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到2022年底,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人员的乡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各级网格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签订率达到90%以上。拖拉机挂牌率94%,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96%,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86%,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入户挂牌率达100%。无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7月21日—7月31日)。成立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完善创建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建立工作组,制定创建方案。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31日)。编写印制《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资料汇编》。农机部门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机安全联组、农机户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和健全各级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农业机械、驾驶人台账,完善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各县区、乡镇、农机安全联组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及农业机械性能。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杜绝和预防重大、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自查申报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30日)。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条件,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填写上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申报表》,及时报送创建资料,迎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11月底)。市农业农村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收集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知法守法意识,形成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长期稳定向好。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的一项具体活动。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管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地方规划,与乡村振兴工作充分结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强化农机安全基础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确保有效运行。
(五)加强监督,巩固成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细化任务,创新举措,加强督导,切实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提高我市农机化管理水平。
附件: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附件
石嘴山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
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孙锋彪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魏国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宏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怀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牟玉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学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华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彭学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常惠振 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陈东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抓好农机安全驾驶培训,严格牌证核发;做好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管工作;抓好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配合农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搞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将拖拉机违章、违法情况和道路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农机、应急部门(每年至少通报2次),确保信息互通。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农机安全监管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和交通规章制度的宣传落实,做好驾驶学校、驾驶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机具、农机物资的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保障农机销售市场稳定、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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