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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2-00412
  • 石政办发﹝2017﹞181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17年09月0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税收清欠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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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市税收清欠专项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181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功能,强化税收共治,加强部门协作沟通,明确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职责,实现欠税清缴信息共享,推进税收清欠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12月底前,完成全市正常经营的29家欠税企业(详见附件)欠缴税款85%的清缴任务。

二、清欠范围和对象

此次清欠的范围是各类涉税欠税企业,重点是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商贸服务业企业。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税收清欠工作取得成效,成立税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欠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长:常晋宏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员:杨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税局局长

            王嘉栋  市地税局局长

            蒋哲文  市发改委主任

            姜珉翰  市工信局局长

            王金建  市国土局局长

            李小宏  市住建局局长

                市商务经合局局长

            白国英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任建谋  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苏焕喜  大武口区政府区长

                惠农区政府区长

            马莉方  平罗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税收清欠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监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杨超兼任。

(二)任务分工。

1财政部门

在安排拨付对企工程款、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资金时,同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拨付企业名称、项目内容、金额、企业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2国税部门

1)按季度在《石嘴山日报》发布纳税人欠缴税款(不含滞纳金、罚款)公告,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开,并抄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及时准确为成员单位提供纳税人缴纳欠缴税款情况。

3)对地税部门提交的欠缴税款纳税人,采取发票停售、发票限购、不予代开发票等措施,协助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欠税清缴工作。

4)纳税人缴纳欠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协助或通知地税部门征收地方附加税。

3地税部门

1)按季度在《石嘴山日报》发布纳税人欠缴税款(不含滞纳金、罚款)公告,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开,并抄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及时准确为成员单位提供纳税人缴纳欠缴税款情况。

4发改部门

在对申请人进行荣誉授予及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5工信部门

在对申请人进行荣誉授予及工业奖补资金分配、拨付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6国土部门

1)在对纳税人进行荣誉授予及土地出让资格审核、不动产证办理、资金补贴等资金拨付、资格认定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2)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等事宜时,查验核实申请人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完税证明后予以办理。

7住建部门

在对纳税人进行荣誉授予及招投标、资质年审、资金补贴等资金拨付、资格认定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8商务部门

在对申请人进行商务贸易、资金补贴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9市场监管部门

在对纳税人进行荣誉授予,设立登记、股权变更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10金融机构

1)在对申请人进行大额抵押、质押、信用等贷款和融资时,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信息,对涉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暂停办理,待欠缴税款清缴完毕后,及时予以办理。

2)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人银行账号账户查询、冻结、查封、扣押等工作。

11县(区)人民政府

制定本县(区)税收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在措施和人员方面与市税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对接,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由市税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欠税清理情况,加强欠税企业动态监控,形成合力,破解欠税管理的瓶颈,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建立台账,区别对待。通过下户摸底企业的欠税情况,分别将陈欠、新欠设立企业管理台账,实时动态跟踪管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制定清欠计划实时记录催报催缴、调查核实、清欠成果等情况。对新欠纳税人加强税法政策宣传,督促企业及时缴纳税款;对推脱、逃避和拒不缴纳的欠税企业,按规定强制执行,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三)多措并举,源头管控。一是实行以票控欠。对于正常经营但欠税的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发票用量,督促其尽快足额纳税。对经责令缴纳仍不改正的,暂停供票。二是坚决清缴小额欠税,对金额较小的欠税单位逐户全部清理,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告制度,通过电视媒体、办税大厅公告栏等载体发布欠税公告,形成舆论压力,督促纳税人尽快缴清税款。

(四)完善制度,提高实效。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高度整合税收共享数据,合理分配税收征管资源,减轻管征工作压力、减少清欠项目环节,确保清欠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按月督查欠缴税收清欠情况,并及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不履行协税护税工作职责,造成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税收清欠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清欠销号制度。对清欠企业户数及名单,建立清欠台账,实行销号制,清收一批销号一批,对确属客观原因不能清收的企业,要求企业制定分期偿还计划和承诺。

附件:石嘴山市欠税企业中正常经营企业欠税情况表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市欠税企业中正常经营企业欠税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欠税金额

备注

合计(29家)

14,701.34


工业欠税企业(18家)

9,547.53


1

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35.01

大武口区

2

宁夏大荣建材有限公司

285.62

3

石嘴山市容通川工贸有限公司

261.84

大武口区欠税企业小计

882.48


1

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1,685.62

惠农区

2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5.64

3

酒钢集团石嘴山钢铁有限公司

475.79

4

宁夏金圣源冶金有限公司

449.29

5

宁夏博宇红星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403.49

6

宁夏金福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389.97

7

石嘴山天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00.90

8

宁夏瑞利祥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57.98

9

宁夏鸿升行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77.11

惠农区欠税企业小计

5,035.78


1

宁夏金海永和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955.87

平罗县

2

宁夏唐华实业有限公司

694.84

3

宁夏金海永和泰冶化有限公司

271.20

4

宁夏中煤华泰化工有限公司

250.18

5

宁夏绿源恒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

241.53

6

宁夏永发煤业有限公司

215.65

平罗县欠税企业小计

3,629.27


房地产企业(8家)

2,951.63


1

宁夏锦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3.53

大武口区

2

宁夏万和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219.63

3

宁夏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94.96

4

宁夏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9.16

大武口区房地产欠税企业小计

1,237.28


1

石嘴山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8.63

惠农区

2

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5.94

惠农区房地产欠税企业小计

1,064.56


1

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

417.45

平罗县

2

石嘴山市远达建筑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

232.34

平罗县房地欠税产企业小计

649.79


商业企业(3家)

2,202.18


1

宁夏连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19.92

大武口区

3

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33.82

惠农区

2

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448.44

平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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