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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1-00422
  • 石政办发﹝2015﹞34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宣布失效
  • 2015年04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20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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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5﹞3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嘴山市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4〕184号),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房地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精简审批流程。市住建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缴纳的劳保保险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延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缴纳,以此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期限为2年。

  二、加快预售许可办理。市住建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7日内办结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促进企业快速回笼资金增强开发后劲。同时,推行2014版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签订普通商品房商业类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使用由开发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并报房产交易所备案)。

  三、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普通商品房住宅执行自治区相关政策。家庭拥有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住宅的,再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住宅的,可享受首套住房优惠的首付款和利率水平。

  四、延期交付房屋维修基金。由过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时企业垫付的房屋维修基金,调整为购买人在签约备案时依法自行交纳,不足部分在办理初始登记时由开发企业补齐。

  五、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本市农村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在本市城镇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住宅或二手房的,其拥有的集体土地上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可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返还房屋交易契税,享受首套房税费优惠。

  六、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住房公积金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便可办理相关贷款手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0倍提高到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25%,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的最高限。

  七、控制土地放量加大信贷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注意控制土地供应节奏,防止土地的放量供应导致住房供需失衡。市国土、规划、发改和住建等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优势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力度,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需求,合理支持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信贷需求。盘活开发企业现有土地,鼓励入股、合作、转让。

  八、鼓励团购。企业应确定合理的团购销售价格,引导住房需求比较集中的单位、团体购买商品住房、职工公寓、集体宿舍或办公用房,各开发企业可根据具体团购情况制定优惠政策。

  九、政府收购。自治区政府下达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在符合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的商品房中,由市政府进行收购。各县区政府可收购一批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益性建设房屋征收安置住房和临时周转用房。同时,各级政府不得再建设干部职工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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