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9﹞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
(2019年—2022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化进程,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要求,结合石嘴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和发展目标
夯实覆盖城乡居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到2020年,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两大中心,构建五大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机制保障体系、应用服务体系和监管治理机制,居民就医体验显著提升。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应用丰富、特色鲜明、结构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体系和监管治理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健康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1.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建立数据准入、共享规则,构建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行业数据规范互通。到2020年,医疗健康数据信息实现标准规范统一管理与维护。
2.统一信息专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保障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传输,建设全域医疗健康信息虚拟专网。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3.统一云平台。建设医疗云专区,搭建“互联网+医疗健康”各类业务体系,逐步推动现有业务应用云部署。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云平台。
4.统一数据库。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等数据资源库。到2022年,建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基础医疗健康数据库,推动实现全域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用。
5.统一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到2022年,形成全领域、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建设两大中心
1.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以“卫生云”为载体,完善市级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安装运行所需的各类服务器、数据库等设备。完善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链接。
2.区域医疗共享中心。按照3+N(3所重点综合医院+N个一、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模式,构建3个综合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到2022年,初步形成医疗专家、先进诊疗技术的汇集地和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区域医疗共享中心。
(三)构建五大平台
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1)搭建一体化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检索服务等功能。到2022年,建成统一、互联互通的区域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2)推动数据综合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框架,完成卫生健康系统相关数据建模、入库。到2022年,构成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
(3)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完善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加强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到2022年,实现电子健康卡普及、全业务贯通,健康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4)完善免疫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到2022年,推广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提升免疫规划数据分析及监管能力,实现免疫接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
(5)打造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实施妇幼“母子健康”信息化管理,提供健康监测、预防接种等规范化服务。到2022年,实现智能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6)加强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疾病防控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卫生协同服务模式和疾病防控服务行为动态监测,到2022年,建成疾病防控动态监测系统,有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7)完善血液全流程服务。完善献血用血服务体系,全面提供一体化移动互联网服务,强化血液冷链环节信息化监控,实施“血管到血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到2022年,实现献血用血一体化服务和献血者用血费用院内报销。
2.互联网医疗平台。
(1)优化居民就医服务流程。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内容,推行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在线问诊、诊间结算等全流程服务。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通线上就医便民服务业务。
(2)建设互联网门诊。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发展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到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互联网诊室,二级及以上医院主要科室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服务。
(3)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设双向转诊协同服务系统,有效引导居民基层首诊,推动上级医疗机构患者回到基层康复,到2022年,医联体内实现双向转诊全覆盖,推动构建有序的双向转诊格局。
(4)完善120智能服务网络。推广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技术应用,建立应急医疗救援监测预警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预警及智能响应,到2022年,将120急救服务延伸到乡,推动120急诊调度转为急诊预警平台,实时对院前医疗急救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
(5)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互联网+”“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加强动态健康管理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健康管理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到2022年,实现“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6)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医馆”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打造智慧中药馆,有效提升基层中医医疗资源供给。到2022年,建立起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服务。
(7)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资源,将医疗健康资源和相应服务辐射到每个老年人。以公立医院为引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引导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到2022年,形成服务资源调动良性循环的多元健康养老格局。
(8)构建连续性健康管理体系。推进移动远程诊疗服务,探索健康管理服务路径,促进院内院外一体化的连续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实现主要病种健康管理路径标准化,三级医院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协同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3.互联网诊断平台。
(1)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增强电子胶片云存储功能,推进跨机构检查影像信息流转,开展远程阅片、专家诊断、报告回传等区域远程影像诊断,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2)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建立信息交换体系,实现电生理数据信息存储、交换、查询、服务一体化,对电生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支撑病案讨论、预警病案跟踪、个性化病案管理。
(3)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统筹病理诊断资源,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推进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病理科室、就医信息互联互通,通过跨机构病理标本流转,实现远程诊断及报告调阅。
(4)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立跨机构流转机制,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打通检验资源下沉通道,对外送样本实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到2022年,区域医疗诊断中心辐射作用全面发挥。
(5)构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体系。探索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体系,拓展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系统、辅助医学科研系统。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语音电子病历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家庭医生辅助服务。
4.互联网医药平台。
(1)构建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处方经专业医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处方所列药品。到2022年,实现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2)深化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加强采购价格监测和管控,建设耗材价格数据库,实现政府采购药品的快速配送。到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实现统一集中采购管理。
5.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1)构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体系。统筹财政、医保、扶贫、商业保险等结算平台,到2022年,建成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
(2)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清算与对账系统。以医疗健康“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为基础,建立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实施医疗费用统一清算与对账,到2022年,形成医疗费用统一清算管理体系。
(3)建立医保监控与管理体系。对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综合评价。到2022年,构建起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实现医保结算全流程监测。
(4)建立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对核心业务的实时监控。到2022年,建成统一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公共卫生联动监管机制。
(5)建立医疗卫生评价体系。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指标评价体系,对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提高综合决策指导能力。到2022年,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四)强化三项保障
1.党建行风建设保障。
推广“智慧党建”“学习强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实现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网络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评价机制。到2022年,党建“教育交流、传播、评价”系统覆盖卫生健康行业,实现党建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2.研究与应用融合保障。
(1)推动互联网与临床应用融合发展,促进全域医疗数据治理,培育石嘴山“互联网十医疗健康”服务业态。
(2)组织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企业成立“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协会,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行业自律规范及相关标准。
3.创新行业政策支撑保障。
(1)开展行业制度创新。落实“互联网+”医疗、医药、医保行为规范,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创建便民惠民一站式服务体系。到2022年,形成完善的互联网诊疗收费、监管模式、医保支付等制度规范。
(2)探索合作机制创新。鼓励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允许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诊断检验检查平台拓展服务项目。到2022年,基本建立适宜的发展合作模式,完善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相关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3)推动医疗科教创新。创新互联网教学模式,推动实现卫生健康科教资源覆盖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到2022年,建成具备教育科普、人才培养、健康管理等功能的卫生健康科教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设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贯彻落实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成果经验,确保“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协作联动。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市县纵向全力推进、部门横向沟通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将“互联网+医疗健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健康石嘴山”指标体系,加强过程督导及考核评估,完善奖惩措施,保障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应用成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附件:
1.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附件1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淑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宁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新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棘怀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香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梁 成 市委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
徐朝援 市教育体育局副调研员
张怀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韬 市财政局调研员
张学燕 市人社局副局长
安艳云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惠忠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炜 惠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蒋新录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蒋宁生、棘怀庆同志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附件2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
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 统一数据标准规范 | 遵从国家和行业已有相关标准规范,建立数据准入、共享规则,构建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行业数据规范互通。 | (1)强化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 (2)医疗健康数据信息实现标准规范统一管理与维护。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委网信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 | 统一信息专网 | (1)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构建多平面、融合的网络架构,保障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传输。 (2)建设全域医疗健康信息虚拟专网,为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 (1)依托现有光纤专网,利用5G和卫星通信等新技术,开展急救车载远程诊疗。 (2)保障医疗数据传输安全可靠,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 市委网信办 |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 | 统一云平台 | (1)基于宁夏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与第三方合作建设医疗云专区,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数据库、云负载均衡、云安全防护、云迁移等服务。 (2)逐步推动县级医院业务系统及灾备数据上云。 | (1)实现各类业务系统及医院信息化应用规范云部署。 (2)形成有效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网信办 | |||
4 | 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 统一数据库 | (1)完善医疗、医保、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中医药、医生、人口等医疗健康数据库。 (2)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等数据资源库。 (3)初步实现围绕个人电子健康卡号或身份证号的主数据贯通。 | 继续扩展基础数据库资源,推动完善丰富数据库,丰富中医数据资源,形成专项数据库。 | 完善重要学科、资源库,助力形成特色“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完善全科诊疗数据库。 | 建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基础医疗健康数据库和10余个专业数据库,推动实现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用。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5 | 统一安全保障体系 | (1)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2)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 (3)推广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应用,开展常态化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演练工作。 | (1)做好卫生信息资源的灾备工作。 (2)构建遵循统一标准、安全可信的业务支撑环境。 (3)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活动。 (4)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 (1)加强安全运维,形成全面的个人信息保障制度。 (2)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营造安全医疗网络环境。 | (1)持续完善数据安全制度及规范,建立协调沟通机制。 (2)形成全领域、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 |||
6 | 建设两大中心 | 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 | 以“卫生云”为载体,完善市级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安装运行所需的各类服务器、数据库等设备。 | 完善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市级数据中心的对接并上传数据。 | 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惠农区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完成医院内各信息系统(his,emr,lis,pacs等)接口改造、前置机配备,实现与市级数据中心的对接并上传数据。 | 以现有西北健康谷产业园区为载体,发挥医疗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等优势,基于市场运作,以医疗应用为核心,形成互联网医院产业集群。 |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委网信办 | ||
7 | 区域医疗中心 | 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建设综合类别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类别的区域医疗中心。 | 持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持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形成医疗专家、先进诊疗技术的汇集地和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开展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辐射和带动银北、蒙西地区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 |||
8 | 构建五大平台 |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 搭建一体化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检索服务等功能。 | 完成与惠民服务应用及业务监管的对接工作。 | 实现与政务信息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 建成统一、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纵向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连接医院、疾控、卫生监督、血液等医疗机构专业系统,畅通部门、区域、专业之间的数据交换。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网信办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9 | 推动数据综合管理,开展各类医疗卫生、医保、人口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 (1)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框架。 (2)建立人口信息跨机构、跨区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 通过医疗卫生机构间各类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各项业务和管理一体化。 | 构建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网信办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0 | (1)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加快推广电子健康卡,完善居民身份识别等功能。 (2)推进各级各类医院接入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服务等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1)普及电子社保卡和电子健康卡在公共卫生等业务领域的应用。 (2)推动个人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共享。 | (1)加强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 (2)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的衔接。 | (1)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2)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实现电子健康卡普及、全业务贯通,健康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市人社局 | ||||
11 | 完善免疫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电子疫苗监管码应用,助力免疫规划数据互联互通。 | (1)改造疫苗流通+电子监管平台,冷链监测报警平台。 (2)建设村级数据交换中心、村级接种服务平台,实现村级接种单位信息化管理。 | (1)推动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及门诊建设。 (2)建设免疫规划数据决策支持系统。 | 推广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提升免疫规划数据分析及监管能力,实现免疫接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2 | 打造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建设互联互通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妇幼保健、健康档案、远程会诊、医疗保障、绩效考核等便民服务管理功能。 | 推广母子健康手册APP的应用,启动建立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 | 在重点医疗机构全面使用妇幼健康平台,为孕妇和新生儿建立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实现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 | 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周期管理的妇幼服务体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3 | 加强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开展卫生防治科普等服务,创新面向基层的移动远程巡诊服务模式,提升疾病防治水平。 | 完善疾病防控业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疾控业务信息系统及门户平台建设。 |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门户平台应用。 | 建成疾病防控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共建、共享、共用,有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4 | 完善血液全流程服务,建成医院免费用血直报系统。 | 进一步完善用血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异地免费用血直报。 | 实现采供血业务监管和统计分析、血液库存的调拨、审核和信息的交互共享。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5 | 互联网医疗 平台 | 优化居民就医服务流程,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内容,建设互联网医疗资源共享库。 | 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门诊号源、床位资源和医技预约资源整合。 | 完善互联网医疗资源共享库,实现手机客户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 | 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通线上就医便民服务业务,实现医疗机构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线上就医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6 | 建设互联网门诊,结合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整合优势学科专家资源,为基层医生、患者提供互联网门诊服务。 |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实现联合门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 | 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全覆盖。 | 实现所有乡以上医疗机构的互联网门诊服务全覆盖,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7 | 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搭建转诊协同服务平台,推动医生在转诊过程中的互动交流和业务协同。 | 建立病历共享机制、转诊协同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转诊协同服务体系。 | 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号源比例达到15%。提供住院转诊服务,建立下转通道。 | 利用医保支付杠杆提高居民上转报销比例,优化转诊协同机制,实现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全覆盖,全面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协同能力。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8 | 完善120智能服务网络,实施120急救网络一体化项目升级改造,完善网络功能,加强市级120指挥调度质控管理。 | 加强120质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效率,建立智慧救护车物流管理系统,实现院前急救智能化管理。 | 依托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急救分站,将120急救服务延伸到乡。 | 提高急救网络覆盖率,有效缩短急救半径。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9 |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和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 加强动态健康管理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 | 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 | 实现“互联网+”“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全覆盖,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互动签约服务。 |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市卫生健康委 | ||||
20 | 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区域中医药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医馆”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健康服务能力。 | 整合中医医疗服务数据资源,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专病信息服务、综合管理和中医馆健康服务等功能。 | 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 | 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1 | 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中心和区域医疗诊断服务平台,整合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家庭信息互联互通。 | 以公立医院为引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 | 引导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 形成服务资源调动良性循环的多元健康养老发展新格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市民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2 | 构建连续性健康管理体系,建立互联网居民健康康复服务管理系统,推动医院与基层的协同分级诊疗,促进区域内的基层医生、专科医生协同提供院内院外一体化的连续健康管理服务。 | 落实疾病健康管理及康复计划和路径,创新康复管理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建立康复管理服务收费模式及利益分配机制。 | 扩大康复管理病种范围,三级医院全面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 实现主要病种健康管理路径标准化,三级医院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病种,协同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3 | 互联网诊断 平台 | 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加强医学影像设备资源合理配置、整合利用,开展远程阅片、专家诊断、报告回传等区域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推进跨机构检查影像信息流转。 | 对接国家级、省级医疗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远程诊断服务机制。 | 在医联体内实现远程医疗协同。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4 | 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连接上下级医疗机构,建立电生理信息交换体系。 | 实现电生理(心电、脑电、肌电)数据信息存储、交换、查询、服务一体化。 | 对电生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支撑病案讨论、病案跟踪、个性化病案管理,为教学研究提供案例、制定医疗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5 | 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统筹病理诊断资源,形成广泛覆盖的病理诊断中心。 | 延伸诊断网络,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推进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病理科室、就医信息互联互通。 | 县级医疗机构接入区域病理诊断中心。 | 实现远程病理诊断服务全覆盖。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6 | 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推进检验样本跨机构流转,对外送样本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实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 | 打通检验资源下沉通道。 | 打造跨地区、跨医院、跨部门协作体系,区域医疗诊断中心辐射作用全面发挥,为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注入新动力。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7 | 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诊体系,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导诊、辅助诊断、电子病历等人工智能试点应用。 | 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科辅助诊疗、慢性病管理、医疗随访等方面的应用。 | 将电子病历、医疗随访等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体系推广至基层医疗单位,实现基层医疗单位医生专业技能再提升。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语音电子病历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家庭医生辅助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8 | 互联网医药 平台 | 构建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利用审方系统审核互联网医院和线下实体医院门诊共享处方,制定药师审方制度规范及绩效考核机制。 |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促进门诊处方共享平台扩大应用。 | 完善相应监管政策。 | 实现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9 | 深化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通过市场比价,利用市场优秀供应链体系,加强采购价格监测和管控,实现政府采购药品的快速配送。 | 建设耗材价格数据库,通过数据挖掘实现市场分析,助力推动阳光、透明、低成本采购。 | 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元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提升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遴选能力。 | 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实现统一集中采购管理。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 ||||
30 | 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 (1)构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体系,整合财政、医保、扶贫、商业保险等结算平台,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对接整合。 (2)实现扶贫人口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 | 完善“一站式”结算系统,逐步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拓展异地结算等功能。 | 在公立医院推动“先诊疗,后付费”医疗结算服务模式,推广医保移动支付。 | 建成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体系。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
31 | 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清算与对账系统,以医疗健康“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为基础,结合医保、商业保险等费用结算系统,实施医疗费用统一清算与对账。 | 完善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拓展医疗费用线上支付业务,优化线上结算功能。 | 完善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优化线上结算功能。 | 形成医疗费用统一清算管理体系。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
32 | 建立医保监控与管理体系,借助互联互通的统一数据库,跟踪医保数据,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筹资和支付、居民医疗负担控制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综合评价。 | 加强对“一站式”医保结算过程监管,优化异地、在线结算流程,逐步形成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 加强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提升医保资金监管分析能力。 | 构建起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实现医保结算全流程监测。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 ||||
33 | (1)建立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信息标准,对在线问诊、会诊、处方、转诊等核心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2)建立医院监管系统,初步实现医疗行为监管的数字化、医疗机构评级规范化。 | (1)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系统,重点实现水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监测等功能。 (2)建立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开展医院经济运行数据报送和综合分析应用。 | (1)基本实现互联网医疗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卫生监管能力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2)互联网医院设立相应的监管内设机构,负责线上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置,防范化解医疗风险。 | 建成统一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公共卫生联动监管机制,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4 | 建立医疗卫生评价体系,建立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激励及绩效评价体系。 | 完善医院服务及医务人员评价体系,重点推动“以评促建”工作。 | 深化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医院服务、医务人员评估体系及应用工作。 | 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层次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5 | 强化三项保障 | 党建行风建设保障 | 面向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推广“智慧党建”“学习强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对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党务知识、廉政教育以及个性化学习教育服务。 | 拓展业务审批、网上党校等线上业务功能。 | 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党员全覆盖监督。 | 实现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6 | 研究与应用融合保障 | 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实训和远程培训,加快人才培养。 | 推动互联网与临床应用融合发展,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应用,推进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 | 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远程门诊等应用落地,通过引入、合作等方式,开展“互联网+”健康管理,推动医养结合。 | 扩大应用研究范围,建立富有特色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模式。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科技局 | |||
37 | 配合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工作,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 落实行业自律规范及相关标准。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 ||||||
38 | 创新行业政策支撑 保障 | (1)开展行业制度创新,落实《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落实“互联网+”药品配送和监管政策。 (3)将远程会诊纳入基层工作绩效,推动多点执业。 | 落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细则。 | 建立“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药、“互联网+”医保及健康行为规范监督考核机制。 | 形成完善的互联网诊疗收费、监管模式、医保支付等制度规范。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网信办 市司法局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9 | 探索合作机制创新,鼓励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允许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诊断检验检查平台拓展服务项目,建立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 | 完善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相关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基本建立适宜的发展合作模式,形成示范效应。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40 | 推动医疗科教创新,开展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线上应用,实现医学教育规范化管理。 | 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推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和全科医生培训管理等系统上线应用。 | 开展科研管理系统和科普教育系统线上应用。 | 建成具备教育科普、人才培养、健康管理等功能的卫生健康科教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教体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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