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参加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石嘴山市参加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参加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19年5月底至7月中旬在吴忠市举行。为充分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集中展示我市体育健儿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竞技水平,争创优异成绩,为石嘴山市赢得荣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坚持“科学、高效、节俭”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振奋精神、勇于拼搏,充分展示我市运动健儿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和“五湖四海,自强不息”的石嘴山精神,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确保团体第二,争取单项突破。
三、比赛项目及人数
本届自治区运动会共设田径、射击、摔跤、举重、武术、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排球、篮球、足球、中国象棋、围棋等14个青少年比赛项目。根据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规程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参加全部比赛项目。
1.市教体局负责组建石嘴山市代表团参加全部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约332人。
2.大武口区负责组建大武口区代表团,拟参加田径、射击、摔跤、举重、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排球、篮球和足球等11个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约200人。
3.惠农区负责组建惠农区代表团,拟参加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乒乓球、摔跤、跆拳道等8个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约160人。
4.平罗县负责组建平罗县代表团,拟参加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摔跤、游泳、举重、射击、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11个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约200人。
四、组团方式
按照单项竞赛规程要求,在全市教体系统统一选拔参赛队员,以市政府名义统一调集。参加自治区运动会训练及比赛所需教练员、裁判员,以市政府名义统一调集,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参加自治区运动会的各项目队伍确定后,正式组建石嘴山市代表团。代表团成立时,举行授旗仪式。
五、训练安排
(一)做好集中训练工作。市教体局负责市属各参赛项目的集中训练;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负责其参赛项目的集中训练。以集中与分散结合,长年与阶段结合,一般和重点结合,内训与外训结合,科学训练与营养补剂结合为训练基本原则。
(二)保障训练设施。为缓解训练设施不足的矛盾,各参赛运动队在市直及各县区体育场馆的训练由市教体局统一协调,对其免费使用。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优先安排,保证各项目训练。
(三)及时总结分析。各训练单位要及时总结各运动项目的训练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训练。各运动队要在贯彻“三从一大”训练原则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训练质量和训练水平(保证合理的训练时间和训练内容),提高训练的科技含量,提高整体技战术水平。
(五)加强统一集训。在最后阶段(赛前60天)进行统一集训(封闭式全天训练),加强有针对性的实战练习和模拟对抗比赛。
六、组织领导
自治区运动会事关城市荣誉,为积极组织训练,赛出优异成绩,确保完成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成立备战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淑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彭永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金星 市教体局局长
成 员:雍 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韬 市财政局调研员
刘宁军 市教体局副局长
何秉海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立华 惠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建军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有关事务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体局局长刘金星担任。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相应训练工作领导机构,抓好训练和参赛工作。
七、奖励办法
坚持扶强、扶优的原则,实行分层次、分目标、分任务对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进行资金奖励。对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少年代表队进行资金奖励,市本级奖励经费按照奖励办法赛后由市财政据实核拨;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措施,进一步调动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奖励经费自行据实核拨。
(一)对单项教练员、运动员的奖励。在自治区运动会上获得奖牌,按金牌15000元、银牌10000元、铜牌8000元给予奖励;未获奖牌而获得计分名次的,按每分1000元奖励。奖金分配原则:教练员、运动员各50%。
(二)对集体项目教练员、运动员的奖励。在自治区运动会上获得奖牌,教练员按获得第一名奖20000元、第二名奖15000元、第三名奖12000元、第四名奖8000元、第五名奖6000元、第六名奖4000元、第七名奖3000元、第八名奖2000元进行奖励。运动员按获得第一名实有参赛人数平均奖2000元、第二名奖1500元、第三名奖1200元、第四名奖1000元、第五名奖800元、第六名奖700元、第七名奖600元、第八名奖500元进行奖励。
(三)对县(区)组队教练员、运动员的奖励。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参加运动会的教练员、运动员,按组委会公布的青少年组排名总分进行奖励,其奖励标准为200元/分。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参赛。预计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从2019年5月中旬开始,将陆续开展各项比赛,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训练,保证各运动项目参赛正常进行。市教体局要统筹安排好体育场馆,对训练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运动员的联系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参赛队的训练情况,协调做好参赛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训练和参赛工作,确保训练和参赛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严格纪律,提高训练水平。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训练和参赛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水平;及时总结各运动项目的训练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方案;要在贯彻“三从一大”训练原则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训练质量和训练水平,提高训练的科技含量,提高整体技战术水平。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有效。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教练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运动员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工作,并与运动员签订训练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在训练和参赛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市体校的训练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管理;县区和业余体校(市级训练点)的训练工作,由县区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的训练工作,由市教体局和县区依据管理权限共同管理。
(四)加大投入,调动参赛积极性。对积极开展训练工作且运动成绩明显提高的单位,在经费和器材上给于倾斜性支持。重点支持冬训和赛前集训,平时训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投入。备战训练等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各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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