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石嘴山军分区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征集高素质兵员
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石嘴山军分区
2020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宁政规发〔20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素质兵员征集工作,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我市入伍、服役期满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公务员招录计划。
二、市级和各县区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从我市入伍、服役期满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同“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
三、市级和各县区所属乡镇(街道)招录补充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进行定向招录。
四、在我市被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除享受自治区增发的每人5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既定优抚政策外,市、县在其入伍当年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奖励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奖励2000元/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非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奖励1000元/人,大学生新生(以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学信网查询到注册学籍为准)参照在校生标准执行。以上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财政和平罗县财政负担。
五、建立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增发制度,对我市参军入伍的大学本、专科生,在继续享受原不低于同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0%、30%的增发基础上,市、县财政对毕业生的增发比例再提高20%,其中增发20%部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财政和平罗县财政负担,由兵员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六、在外省(区、市)就读的自治区籍大学生返乡应征,按照民兵参训误工补贴标准给予每人发放3天(往返时间和体检时间)误工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由县区人武部核报,在组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时发放。
七、全市实行高校征兵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将征兵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高校检查考核体系,未完成征兵任务,不得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国防教育先进单位”。超额完成征兵任务,可按上年度征兵任务数50%的额度申请增加当年招生指标。
八、切实加强大学生征兵宣传教育,各类高校、高级中学将征兵法规政策宣讲纳入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和高中阶段国防教育重要内容,每年结合征兵宣传工作组织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高中毕业生集中开展征兵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和应征报名工作。
九、从我市入伍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大学生必须为全日制学历的大学生(含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和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其学历认定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兵役部门核验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自治区明确的具体通知为准。
十、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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