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表
(一)行政处罚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依据、条件 | 处罚内容 | 处罚程序 |
1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2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3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4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5 | 对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6 | 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7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修订)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8 | 对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修订) | 对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9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修订)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1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2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3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4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5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6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7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8 |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 |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19 |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 【部门规章】《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017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 |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 批准立案的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1.拟作出警告或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单位提出申请时),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作出处罚决定,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2.拟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提出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提请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取得缴款书回执后制作制作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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