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经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3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石嘴山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修订稿)》(石自然资发〔2022〕130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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