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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19 16:49 来源: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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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2023年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法治建设队伍,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问题2次。建立局务会议事制度,对用地审批、规划调整、确定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土地挂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需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事宜实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学法普法筑牢依法行政根基。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确定普法重点内容和普法标准,列出普法措施清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普法,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宪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圆满完成了学法普法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是大力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县区自然资源的督察指导,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局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大武口区、惠农区开展执法工作督察,确保辖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共向县区自然资源局下达督办或线索移交通知19份。坚持开展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及沟通协作,特别是与公安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惩处力度,涉及犯罪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协调系统内外相关部门做好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申请、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确保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2次,共同发现制止违法行为11起,移交涉刑线索1起,违法案件2宗。与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昆仑2023”、规范野生动物临时展演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临时性野生动物非法展演等各类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捕捞行为3起、3.23”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1起、破坏野生动植物案2起。

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及时更新,目前全市已化解历史遗留问题49个项目涉及房屋25041户,化解率达100%。土地征收、矿产资源开发、确权登记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石嘴山市议政网、信访平台等途径处理群众关切事项165件。

(二)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法制度,利用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积极开展自学,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年累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6次;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协调统筹推进,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完成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等编制及公示工作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坚持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案卷归档,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了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每一起行政执法案件都使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202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6宗,罚没款共计339.47万元,行政处罚结果第一时间通过“十公示”系统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出台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累计清理自然资源局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次,有效提升自然资源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前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法律顾问全年累计审查各类重要文件合同80份、提供各类事项法律咨询意见84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报批供应、基础资源配置、征地信息、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等信息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信、部门专网等主动进行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全年共依申请公开5件,政府信息公开55件。

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排查责任落实,推行纠纷共同化解制度,注重争议源头预防,完善事前风险防控机制;选派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高学历人才充实到法治建设工作中,有效增强行政应诉力量;业务科室全程参与行政应诉案件档案资料查找、行政答辩状起草、证据准备、法律法规依据提供等工作,业务科长与法律顾问共同承担诉讼委托代理人,出庭同步出声,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主动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决,对行政应诉案件中法院判决的案件严格执行,2023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7起,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积极回复检察建议1件。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一定的差距,用理论指导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仍有不足。

    二是法治知识掌握范围度有待扩大,工作中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

    三是在行政诉讼、非诉案件审查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还有待提高,法律顾问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情况还待进一步了解。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一)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业务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动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依法履行职能,提升行政能力。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强化运行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源头责任查究制度,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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