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免费公共停车位长期被占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范管理。对标城市精细化管理短板弱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行“721”工作法,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活动,持续强化对全市基层一线综合执法骨干人员文明执法能力。将僵尸车治理、交通秩序等行为作为《石嘴山市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工作实施方案》33项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停车场及免费停车泊位管理工作。
二、探索出台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石嘴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截止目前已完成立法需求调研、管理办法起草、征求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报请市政协常委会研究。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市住建局,涉及管理主体变动,正在重新启动办法修订工作。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出台《石嘴山市关于延长市辖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的通知》。及时对30分钟免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医院、商圈、文体场馆等停车困难区域督查力度,助推优惠政策工作落实。
三、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一是对大武口城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私自设置的车档、地锁等要求商户立即拆除,截至目前,累计清除违规U型桩、反光锥等障碍物30余处,并建立了常态化巡查制度。惠农区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私设挡车桩、地锁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截至目前共清理占用公共车泊位280处。二是对停放、占用在公共场所的“僵尸车”数量、停放情况及车辆号牌等信息进行登记,并通过交管部门查询“僵尸车”基本信息、年检等情况。电话告知当事人限期挪移,并张贴《挪移车辆通知单》,避免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对未按规定自行清离和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拖离。截至目前,共张贴挪移通知单23张,已清理拖离“僵尸车”36辆,劝导车主移除僵尸车29辆。三是定期开展集中“扫街”行动。整治行动中城管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入户,向商户告知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引导商户自觉抵制私占公共资源行为,针对沿街商户使用杂物、桌椅占用公共车位进行清理;对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摆放,并督促沿街商户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督促清理门前堆放物品。截至目前,共摆放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电动车350辆;劝导主动移除乱停放电动三轮车65辆;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行为245处。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利用车载广播,大力宣传《文明停车倡议书》音频,倡导文明停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告知沿街店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挡车桩等。引导车主将机动车辆规范停放,或停放到指定地点,提高广大车主自觉规范停车意识。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联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在智慧停车、占用公共车位违停治理、全市停车智能引导、大数据运用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继续为解决全市“不文明停车行为”问题而不懈努力。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马占进 电话:209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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